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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集成電路增值稅爭議在WTO爭端機制下“化險爲夷”。昨天,中國常駐WTO代表團大使孫振宇和美國常駐WTO代表團大使戴利在日內瓦正式簽署了“中美關於中國集成電路增值稅問題的諒解備忘錄”。
中方將於2004年11月1日前修改有關規定,調整國產集成電路產品增值稅退稅政策,取消“即徵即退”的規定,並於2005年4月1日正式實施。但諒解備忘錄簽署前享受上述政策的企業及產品可繼續執行“即徵即退”政策直至2005年4月1日。
此外,中方將於2004年9月1日前宣佈取消國內設計國外加工復進口的集成電路產品增值稅退稅政策,2004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今年3月18日,美國就中國集成電路增值稅退稅政策提出WTO爭端解決機制下的磋商請求,啓動了WTO爭端解決程序。此後,中國商務部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信息產業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單位成立了磋商工作小組,與美方在北京和華盛頓舉行了三輪磋商。雙方於7月2日就諒解備忘錄的主要內容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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