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深入採訪“警察將查扣車拿去年檢”事件本溪平山刑警大隊董大隊長語出驚人:警車掛假牌這事很正常。
近10天的採訪,記者在本溪平山區刑警大隊發現,門前大部分停留的車都掛着外地牌照。
7月14日,記者在平山刑警大隊門前隨機選了幾輛外地牌照的汽車,進行調檔查詢。
調查發現,本溪平山區刑警大隊一些掛着牌照的車輛與登記註冊的車輛不符。換句話說,警察開的車有些是“存在問題”的。
鏡頭一
車牌號爲遼B65773的黑色桑塔納轎車,平山區刑警大隊董大隊長說,這輛是警察個人從別人手裏借的。然而,經記者調檔查詢得知,該牌照所屬車應爲一輛白色飛亞特轎車,1989年註冊使用,歸屬於大連金州區某供銷公司。
鏡頭二
在遼B65773轎車旁邊,停放的是一輛車牌號爲遼BY1860黑色桑塔納轎車,平山刑警大隊張副隊長承認這輛車是該單位的。而經記者調檔查詢,此牌照所屬車輛是一輛白色轎車,註冊單位爲大連莊河市某敬老院。
鏡頭三
還有一輛車牌照爲吉H50243的黑色藍鳥轎車,也經常停在刑警隊門前。與平山刑警隊相鄰的南地派出所裏,正在值班的一位中年民警說:“吉H50243車是刑警隊的。”而調檔查詢的結果卻顯示,這一牌照的登記車輛屬於吉林省和龍市建設局。
記者與吉林省和龍市建設局辦公室範主任取得聯繫,並將黑色藍鳥轎車的照片傳給他。通過對照片的辨認,範主任告訴記者:“我們單位確實有一輛吉H50243的新款藍鳥轎車,但是照片上的車並不是我們單位的,因爲它是老款藍鳥車。”
7月20日上午,本報記者與平山刑警大隊的董大隊長進行了一段對話。董大隊長說:“這個事兒,我們不怕!”
董:你究竟想達到什麼目的?
記:我們作爲記者,只想把事實真相搞清楚。
董:你可能覺得我們這裏的車用別人牌子(有問題),但是這個事兒你解決不了。
記:這麼說,你承認這種現象存在。
董:不是我承認,誰都得承認。
記:吉H50243這個車是你們刑警隊的吧?
董:個人的。是俺們管別人借的,是一個老式的藍鳥。
記:這輛車是吉林的,車主已經把材料提供給我們了。
董:我跟你說,這個事兒正常,這有啥?
記:你們另外兩輛車,我們也查出來了,也都存在問題。
董:這有啥問題。我跟你說,小夥兒,這個事兒你報道出去,我們也不怕。對我來說是無所謂的事兒。
叼個菸捲兒的董大隊長,一臉滿不在乎的樣子……
談話中,他提到王賀明被扣車輛。他說,王賀明的車,與刑警隊扣來的車大架號都有改動,因此,他認爲都是盜搶車輛。
記:那輛盜搶車輛怎麼能放了呢?
董:這個事兒,你不懂。我們平山刑警大隊扣的車,我們搞案子,交警有什麼權利扣我們刑警大隊車呢!
記:那你們有什麼權利檢車?
董:檢車也沒毛病。
記:扣來的車,誰賦予你們的權利去檢車,怎麼能說沒毛病呢?
董:從表面上看,這臺車當時也是發動機號和大架號有改動,至於這臺車是怎麼來的,爲什麼扣的,詳細情況我不能跟你說。我們經常出門,搞案子不方便,正好這臺車也有套手續,暫時利用一下。明白這個意思不?這點事兒都是公家事兒,完全可以。
記:那麼,車呢?
董:我沒有必要告訴你。跟你說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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