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廠方開除後,26歲的女工羅桂紅選擇了最極端的“離開”方式———服毒自殺。
羅桂紅被開除的基本事因是:爲避免5元的罰款,她藏匿了一隻因工作失誤刺破的裝飾氣球。但是,究竟是什麼促使她做出殘酷的選擇?
7月19日,羅的父母向通州區法院遞交了起訴書,向北京三德仕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索賠29萬元。昨天,他們接到了法院的受理通知書。
門衛室裏女工服毒
爸、媽,用刀子太疼,所以我偷點藥,估計不會太疼吧。
———摘自羅桂紅遺書
6月30日下午2時許,寫下一份遺書之後,羅桂紅來到了北京三德仕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門衛室,平靜地對門衛王明(化名)說:廠裏辦公室有人找你。
王明去了辦公室,但是,那裏並沒有人找他。王狐疑地返回門衛室,剛踏進門,立即驚呆了:羅桂紅站在辦公桌旁,左手握着一瓶敵敵畏往嘴裏灌,右手抓着一把近一尺長的餐刀。
見此情景,王明迅速上前,一下扭住了羅桂紅的手。但這並沒有阻止羅桂紅往嘴裏灌敵敵畏。“她喝下了差不多一玻璃杯敵敵畏。”王明說。
王明說,這瓶敵敵畏是用來殺蚊蠅的,放在門衛室的木櫥最底一格抽屜裏,可能是羅常來打電話,知道那裏有一瓶敵敵畏。
隨後,三德仕公司的車把羅桂紅送進了就近的徐辛莊鎮醫療所搶救。下午4時許,羅桂紅死亡。
私藏廢產品被開除
爸、媽,我現在好怕,好冷,好餓,我不知道我應該去什麼地方。
———摘自羅桂紅遺書
羅桂紅自殺當晚,其父母羅煥交夫婦從老家河北昌黎縣趕到了通州宋莊鎮寨辛莊村———三德仕公司的所在地,從另一女工手裏拿到了女兒的遺書。
遺書中,羅桂紅講述了這樣一件事:6月29日(羅自殺前一天),她在操作中,穿破了一隻裝飾氣球,由於擔心被罰款5元,就私下裝了起來。後被人告發,公司李經理和錢經理找她談話時,她否認私藏廢品。不過,第二天一早,她主動找錢經理承認錯誤,錢要她找李經理解釋,李又讓她找王經理。后王經理表態:要她收拾行李當天離廠。
7月19日,三德仕公司分管財務的經理趙雲對記者說:羅桂紅被開除的確是因爲她私藏了廢品。趙雲稱,公司產品技術要嚴格保密,羅做的是最後一道工序,她把廢品帶出車間,對公司利益有很大損害。
趙雲還給記者出示了公司的一紙規章制度,其中第14條第3款列出了被開除的行爲之一:私自藏匿、遺棄自己報廢的產品。
不過,記者注意到,該規章制度落款時間爲“2004年7月9日”———羅桂紅無法看到這個時間制定的廠規。
“上面的時間打錯了。”趙雲說。
自殺前倆月工資未領
如果一條小狗、小貓在外面挨雨淋,餓着,我想每一個有同情心的人也不會眼睜睜地看着不管,何況我是人。
———摘自羅桂紅遺書
寫下這些文字時,正是“馬上要吃午飯”(遺書中語)的時候,而羅桂紅顯然並不知道該如何應對自己的未來。她在遺書中寫道:“爸、媽,外面好冷,雨好大,我身上沒錢,我好餓……”
羅桂紅自殺前,尚有5月份和6月份工資未領取。直到7月14日,通州勞動監察大隊來到廠裏,代領了羅桂紅兩個月的工資,第二天,其父羅煥交拿到了這筆錢。
這筆遲到的工資分別裝在兩個黃色信封狀的袋中,一個註明6月份工資503.52元,另一個註明5月份工資687.31元。
6月30日中午,羅桂紅曾試圖要回這筆工資,但被拒絕。趙雲對記者說,當時,他並沒有對羅桂紅說不給工資,而是讓羅先去辦退工服等手續。他還說,廠裏明文規定,凡被開除,都不予結算工資,但實際上還是會給她結算的,當然,不可能當着別的工人這樣說。所以,他想讓她先辦其他手續,然後再給她結算工資。
“但她沒明白我的意思。”趙雲說。
在領工資被拒之後的這段時間裏,沒有人知道羅桂紅想了些什麼,記者要求採訪其工友,被廠方拒絕。
家屬向廠方索賠29萬
我喜歡生活,我愛生命。
———摘自羅桂紅遺書
“如果廠方不隨意開除她,廠方沒有扣發她倆月工資,廠方關心她是否吃飯,廠方沒有隨意放置農藥———哪怕廠方一個環節做好,我女兒都可能不會自殺!”羅煥交說。他認爲,三德仕公司對於女兒的死亡負有一定的過錯責任。
但三德仕公司經理趙雲說,羅桂紅在廠裏自殺並不代表廠方有責任,但出於人道,廠方提出給羅家一年工資的補償。他認爲,羅桂紅過於主觀的情緒才導致了她的自殺行爲。
今年2月26日,經河北昌黎縣勞動部門介紹,羅桂紅剛剛來到三德仕公司。羅煥交說,女兒平時性格開朗,就是稍有點急躁。另外,她已經準備年底和談了5年戀愛的男朋友結婚。
7月19日,羅煥交夫婦向通州區法院遞交了起訴書,向三德仕公司索賠29萬。昨天,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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