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局長楊元元24日與美國運輸部部長峯田代表兩國政府正式簽署了中美政府民航運輸協定議定書,中美指定航空公司被允許飛往對方任何城市。
在原有協議中,中國的4家航空公司只能飛往美國的12個城市,而美國的航空公司也只可飛往中國的5個城市。新協議對雙方客運航班的地點予以大幅擴展。
根據議定書,中美雙方在各自現有4家承運人的基礎上,可分別在未來的6年內分階段指定5家承運人進入中美航空運輸市場。其中,美方今年可新增1家全貨運航空公司、明年可新增1家客運航空公司進入中美航空運輸市場,中方則在承運人指定上享有更大的靈活性。到2010年,中美雙方經營兩國間航線的指定航空公司有望增至9家。
新協議還對兩國間的客貨航班運力予以大幅提高,允許在未來6年內分階段將雙方的航班數量由目前的每週54班增至每週249班,共新增195班,其中111班爲貨運航班,84班爲客運航班。
新協議允許符合條件的航空貨運企業在對方國家建立貨運樞紐,並在航權上給予相當寬鬆的安排,以方便樞紐的運營。此外,新協議還對中美兩國航空公司在代碼共享合作以及在對方境內的商務活動方面給予較大的靈活性。
雙方商定,2006年中美兩國政府代表將再次會晤,審查協議的執行情況,並根據兩國航空運輸的最新發展情況,考慮進一步滿足兩國間的航空運輸需求。
雙方還同時簽署了一份中美航空合作項目協議。根據協議,2004年度,美國政府提供贈款50萬美元,由美國航空企業提供配套資金,爲中國提供1個培訓項目和1個諮詢項目,以提高中國民航業的運行和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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