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吉林省長春市召開的羈押制度與人權保障理論研討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指出:在刑事訴訟中需要更好地保障人權,羈押制度應符合人權保障原則。
據檢察日報消息,孫謙說,羈押作爲刑事訴訟中的一個具體制度,是衡量一個國家司法制度文明和進步程度的重要標準。從法治原則出發,羈押制度應符合人權保障原則。
刑事訴訟中的羈押制度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密切相關,在這一制度的立法設計和具體實施中,要切實體現正當性和節制性的要求,實現追訴犯罪與保障人權兩者之間的均衡。
孫謙指出,在中國的司法實踐中,侵犯人權的現象還時有發生,檢察機關作爲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必須爲解決這一問題不斷作出努力。今後應在全社會特別是司法人員中普及人權知識,轉變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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