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1日起,旅客購買9月1日(含9月1日)以後從中國境內機場起飛的國內、國際和港澳地區航班機票時,一併隨機票繳納機場管理建設費。
爲方便廣大旅客乘機,提高機場運營效率,財政部、中國民航總局日前發出通知,決定將現行旅客在機場單獨繳納機場管理建設費的辦法,改爲旅客在購買機票時一併繳納。新的機場管理建設費徵收方式從今年9月1日起實施。機場管理建設費在機票價外單列項目反映,其徵收範圍和標準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CCTV.com消息:民航總局和財政部今天發佈通知:決定將現行的旅客在機場單獨繳納機場管理建設費的辦法,改爲旅客在購買機票時一併繳納。
新的機場管理建設費徵收方式從2004年9月1號開始實施。從2004年8月1號開始,旅客購買9月1號起從我國境內機場起飛的國內、國際和區港澳地航班機票時,機場建設費將隨機票一起繳納。實行新的徵收辦法,將提高我國機場的運營效率,減少旅客辦理登機手續的時間。
機場管理建設費納入機票價格之後,將在機票上單獨列項顯示,徵收範圍和標準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即國際航班每人90元,國內普通航班每人50元,國內支線航班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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