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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中國的女商人趙燕21日在紐約州水牛城觀光時,被聯邦國土安全部探員痛毆,並噴灑胡椒水,身上多處受傷。案發後中國駐紐約領館已向美國國務院表示嚴重關切,並要求徹查全案。
多數人都質疑,美國一向號稱是全球最講究民主人權的國家,多年來指責中國違反人權的種種紀錄,但趙燕以及過去發生的許多類似案件,卻暴露出美國對自己和其它國家的雙重人權標準,沒有資格批評別人。
無論未來涉嫌毆打趙燕的探員是否會被定罪,以及她獲得多少賠償金,部分中國民衆以及美國華裔僑民,已經因爲本案,而對美國執法當局產生負面觀感。
美國的“標準”不一定完全適用於國際社會;而且當美國自己違反人權和公理的同時,還要去“教訓”別的國家,總是難免會“心虛”。
舉個例子,美國國務院每年都會公佈全球各地人權報告,其中當然會包括中國在內。而北京對華府此舉甚感憤怒,於是在幾年前開始每年發表“美國人權報告”,資料全部來自美國各媒體報道有關政府違反人權的真實案例,以互別苗頭。
問題的根源在於,美國不能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在別人身上,也不能總是把美國的國家利益凌駕於他國之上。所謂的人權問題,不過是種種矛盾中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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