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自2003年8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已一年。中國民政部介紹說,新法實施以來工作機構、人員編制和經費基本到位。
民政部的消息說,全國原有832個收容遣送站絕大多數已經轉制掛牌開展工作,爲了適應工作需要,一些地區新設立了救助管理站,全國目前共有救助管理站909個,全國共救助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466751人。
爲了方便救助對象求助,北京、南京、廣州、長沙等城市在市區內設立救助分站或諮詢站,鄭州市還設立了“全天候救助點”,使求助人員可以得到及時救助或轉介服務。
民政部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增設了救助站管理處,並相應增加了編制。各地從本地實際出發,積極籌措資金解決救助管理工作所需經費。受助人員的基本生活標準普遍按照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標準確定,能夠基本保證受助人員的生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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