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美警在施暴時並不知道被打的是中國人,這件事是一個濫施暴力的警察和一個無力反抗的弱女子之間的事,而不是一個美國人和一箇中國人之間的事。從這個視角來看,這件事在本質上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不是一個政治或者民族尊嚴的問題。但是,如果系列問題的全部或者大部分回答都是負面的,那麼它就會轉化成爲一個政治或者民族尊嚴的問題——趙燕受到苛待,不再僅僅因爲個別警察的惡劣品質,而是因爲美國主流社會對中國人的偏見和歧視;是因爲自視優越的美國白人在人權問題上的雙重標準。
中國人被人欺負了——這是許多人看到“中國女公民在美國遭執法人員毆打”這條新聞後的第一反應!
的確,打人的是美國警察,被打的是中國女公民。但從目前掌握的資料看,美警在施暴時並不知道被打的是中國人,他是在打完之後看了趙燕的護照才知道的;而趙燕在當時由於突然遭遇猛烈的暴力而根本無法作出反應,也沒有即時表明自己的中國人身份。換言之,趙燕不是因爲她是中國人才遭打,而警察也不是因爲她是中國人才打她。在暴行發生的那一刻,這件事是一個濫施暴力的警察和一個無力反抗的弱女子之間的事,而不是一個美國人和一箇中國人之間的事。從這個視角來看,這件事在本質上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不是一個政治或者民族尊嚴的問題。
趙燕事件不同於“5·8炸館事件”,那是一個世界強權對一個令她感到疑懼的大國的蓄意挑釁;趙燕事件也不同於“南海撞機事件”,那是一個心懷惡意的國家在居心叵測地窺視她的假想敵時“擦槍走火”。“5·8炸館事件”和“南海撞機事件”發生時,美國政府都清楚地知道他們在做什麼,也能夠預測到這些事件的後果。這兩件事都是一個政府對另一個政府、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的事,但趙燕事件不是。儘管“美國聯邦第42號法典1983款明確規定,‘穿着政府服裝,在政府色彩的掩蓋下,製造了侵權行爲,違犯了他人的權利,政府負有連帶責任’”,但這個責任是警察的行爲“連帶”產生的,而並非美國政府的故意。到目前爲止,我們手中還沒有美國政府命令或者暗示它的警察可以故意虐待中國人的證據。應該說,美國政府對趙燕事件還是予以較高重視的,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裏奇打電話給中國駐美大使館臨時代辦蘭立俊,就趙燕事件向中國政府和人民“深表歉意”;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對趙燕事件表示“遺憾”;國務卿鮑威爾致函中國外長李肇星,允諾將根據有關法律徹底調查這一事件。
法律的問題當然還是要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我們欣慰地看到,趙燕的律師已經在收集證據,做訴訟的準備,而美國政府也已經對涉案的警察提起了公訴——司法程序已經啓動。我們現在要做就是給趙燕以最大的同情和支持,同時靜觀訴訟程序的展開。畢竟美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司法權又是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理清並且肯定了趙燕事件到目前爲止還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之後,美國的各個權力集團將如何處理這一事件,是我們觀察的第二個視角。主要指標包括:作爲“行政分支”的美國行政當局會不會袒護它的工作人員?作爲“司法分支”的美國法院能不能對這一案件進行公正的審判?陪審團會不會像格利高裏·派克主演的那部著名電影《殺死一隻知更鳥》中的陪審團那樣,作出明顯的偏袒白人的裁判?作爲“第四權力”的美國主流輿論能不能對此案進行公正的報道和評論?等等。
如果對這些問題的全部或者大部分回答都是正面的,那麼這一事件將作爲一個法律事件而告結束,儘管它的心理影響將是廣泛而深遠的。但是,如果對這些問題的全部或者大部分回答都是負面的,那麼它就會轉化成爲一個政治或者民族尊嚴的問題——趙燕受到苛待,不再僅僅因爲個別警察的惡劣品質,而是因爲美國主流社會對中國人的偏見和歧視;是因爲自視優越的美國白人在人權問題上的雙重標準。
趙燕事件,在考驗着美國。美國是很喜歡談論人權的,甚至不惜以人權的名義去打仗。而趙燕事件將能夠檢驗出美國是不是一個愛撒謊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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