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名女青年大學畢業後被天津市一私營集團錄用並當作年輕人才進行重點培養,但她本人卻自毀前程,工作剛剛滿兩年就因索賄20多萬元被公司開除,之後又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7月25日,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依法將其批准逮捕。
今年27歲的小麗(化名)戶籍在廣東省,大學畢業後於2002年3月到本市一傢俬營時裝集團工作。上班一個月小麗就受到了上級賞識,並委任她到該集團駐北京辦事處任特許經營部經營助理。然而,年輕的小麗沒有因此而倍加努力工作,反而被成績衝昏了頭腦。她利用自己職務便利,多次向有業務往來關係的相關小企業索要錢財。從2003年開始至2004年6月案發時,小麗共得非法索要贓款20餘萬元。小麗將這些索要來的錢財一部分用於其個人到香港、深圳、珠海等地旅遊,一部分存到了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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