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罌粟是毒品,湖南省湘潭縣農民方彰羅卻在自己的責任地裏種植罌粟達3年之久。5日,這名種植了2400多株罌粟的農民被湘潭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今年50歲的方彰羅家住湘潭縣汾水鄉曉衝村賀家組。2000年下半年,他的兒子方水平(現在勞教所)在永州市打工時,從一熟人處帶回一顆罌粟果,稱此物煮魚吃味道鮮美,叫父親種植。方彰羅便將果內的種子種植在自家坪前,2002年時收穫了兩顆罌粟果。方彰羅在曬這兩顆罌粟果時,被鄰居認出是毒品並告訴他不要再種,但方彰羅沒有聽從勸阻,這年冬天又將兩顆罌粟果種下地,到2003年的時候收穫罌粟果55顆。
今年4月中旬,有人向湘潭縣公安局反映方彰羅在自己的責任地裏種植罌粟。4月22日,民警趕赴方家,在他的種植地裏發現2451株罌粟,方彰羅隨即被警方刑拘。湘潭縣法院5日對方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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