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一文對廣東省教育廳發文“叫停大學生校外租房現象”進行了報道。記者昨日追蹤採訪發現,衆多大學生認爲該政策是在“擺花架子”,根本行不通。對此,廣東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昨日明確表示,出臺政策就要強令執行,對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高校甚至可以開除學籍。廣州各高校負責人也紛紛表示,目前高校已經在着手研究修改學生管理規定,新規定將在大學生校外租房處罰辦法上做出具體要求,並將設立“公寓導師制”嚴堵學生“游擊戰”現象。
大學生:規定勢必要“流產”
今年國家教育部及廣東省教育廳首次正式發文,明令禁止大學生校外租房。此舉在高校中引起不小的震動。高校紛紛表示,“態度如此堅決前所未有”。然而,記者連日來採訪廣州衆多高校發現,大學生們對這一政策的出臺紛紛持反對意見。暨南大學一位學生對記者說“我們都已經是成年人,有決定自己如何生活的權利,這樣強令禁止有欠公平……”。
教育廳:哪怕強迫也要執行
政策果真如學生所說會遇到阻礙嗎?如果在執行中遭遇“瓶頸”,高校該怎麼辦?廣東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政策出臺就是要不折不扣的執行,即便是強迫也要執行下去!”負責人表示,“各高校必要時,要強制執行,對於執意不搬回宿舍,勸說多次仍然我行我素的學生,可以按照高校學生管理條例加重處罰,情節嚴重的,甚至可以開除學籍。”
負責人表示,教育部門出臺這樣的規定,主要因爲大學生校外租房存在諸多隱患,近期以來,一些高校出現學生住宿場所發生治安傷害事件。部分地區高校學生宿舍相繼發生偷盜、搶劫、傷害等刑事治安案件。此外,近年來一些在校大學生自行租住校外民房,條件參差不齊,有的不具備基本的安全設施,有的周邊治安環境複雜,安全或治安事端時有發生。
高校:着手製訂處罰規定
對於政策執行的可行性,廣州各高校負責人昨日紛紛表示,目前已經着手研究處罰辦法。華南理工大學學生處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教育部門的明文規定剛剛出臺,大學生難免有牴觸情緒,因此,要在做學生工作上費一番功夫。廣州大學主管學生工作的龍少鋒副校長則表示,教育部出臺這樣的文件無疑爲高校硬性“執法”提供了依據,目前廣州大學就要着手修改一些對學生的“獎懲規定”,修改大學生管理規定,“對於情節嚴重的學生,必須開除學籍的也只有開除”。據瞭解,目前各高校執行的學生管理規定中,處罰從警告、嚴重警告到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等輕重程度不一,學生校外租房究竟屬於哪一級處罰,現在高校還沒有一個具體的定論,但有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就是既然教育部已經發文,高校就一定會按規定處罰,“如果有學生碰到槍口上,那是毫不留情的。”
公寓導師制嚴堵“游擊戰”
據瞭解,儘管之前教育部對大學生校外租房沒有發文明令禁止,但廣州部分高校已經行之在前,要求學生處對學生宿舍進行巡查,對於不在校內住宿的學生,要求其與家長和校方三方簽訂保證書,作出“出現問題學校概不負責”的承諾。但學校“上有政策”,大學生“下有對策”,一些學生與學校打起了“游擊戰”,平時在校外坦然居住,一聽有人透露要“查房”消息,就紛紛回來居住。對於這種“游擊戰”現象,昨日記者採訪時,高校紛紛表示,從今年起將採取一種新的措施應對,那就是在學生公寓中安插學生輔導員和安全保衛人員,設立公寓導師制,每天24小時瞭解學生住宿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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