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審計廳廳長章建忠向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審計報告說,2003年財政廳、地稅局預算執行中存在4大問題。
章建忠說,通過重點審計自治區財政廳、地稅局具體組織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查出的突出問題有:
一、2003年,財政部覈減寧夏農業稅災欠減免任務1500萬元,當年,財政廳撥付補助資金1000萬元,少補助500萬元;
二、2003年,財政廳基金徵收局將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443萬元未繳國庫,暫存在預算外專儲戶中。
三、財政廳違規撥付貸款貼息資金100萬元;財政廳撥付寧夏一公司擴建項目貸款貼息100萬元。經審計,該項目尚未立項,銀行貸款資金也沒有到位,不符合貸款貼息條件。
四、自治區地稅局自行收取基層單位經費569萬元。
審計廳依法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納入預算收入的,要求作2004年預算收入;有關單位正在積極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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