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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軍檔案工作,是隨着人民軍隊革命化、正規化和現代化建設的起步創建起來的。新中國成立後,軍隊工作的重心由過去主要進行武裝鬥爭轉入和平時期的革命化、現代化和正規化建設上來,全軍檔案工作由此掀開了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一頁。
1949年12月9日,中央軍委發佈了《關於收集我軍作戰文件和其他史料的通令》。《通令》要求各軍區、各野戰軍指定專人組成史料收集委員會,負責收集內戰時期、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各種作戰文件(命令、指示、圖表、戰役總結等)和繳獲敵人的各種作戰文件,以及對研究戰史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據此,各部隊成立了歷史文件收集委員會。
歷史文件收集、集中管理,各總部、新建立的各軍兵種機關的現行文件、檔案也隨着部隊的發展而大量增加,實際工作迫切要求建立專業化的機構負責管理檔案。1950年9月10日,聶榮臻代總參謀長在總參謀部部長例會上作出指示:軍委辦公廳祕書處管理的軍事方面的文件,存檔應統一在機要室。1950年12月1日,軍委辦公廳機要室成立。1951年7月,在機要室內設立了電報整理科,該科負責電報檔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同時負責文件的整理和保管。1952年,機要室改編爲機要祕書處。主要任務是負責軍委機關文件、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起草全軍性的檔案工作規章制度,組織訓練幹部,籌建全軍檔案工作並進行業務指導。
1953年2月1日,毛澤東主席命令頒發《中國人民解放軍祕密文件保密工作細則》,規定在全軍團以上機關設立保密室,負責機關保密和檔案工作。保密室將分散在各業務部門和個人手中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歸檔,初步建立起了機關檔案工作。
根據軍隊建設發展的形勢和檔案工作的實際需要,1954年7月,軍委辦公廳成立了檔案處。全軍軍以上機關也先後建立了保密檔案工作機構。全軍規模的檔案工作就這樣建立起來了。
全軍檔案工作創建以後,開始全面推動軍隊檔案工作建設:起草指導性的文件;培訓專業幹部;收集整理各類文件檔案;深入部隊調查研究,進行業務指導等。其中重點是抓規章制度建設。這對推動全軍檔案工作的全面開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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