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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邊界談判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外交部副部長王毅和越南政府代表團團長、外交部副部長武勇8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舉行特別會晤。雙方簽署了會談紀要。紀要從陸地邊界、北部灣、海上等方面分別做了詳細規定。明確在陸地邊界方面建立雙方熱線聯繫和更爲及時、有效的處理問題機制;在北部灣按照劃界和漁業合作協定進行管理,本着互諒互讓精神,不採取過激和武力行動;在海上不採取任何導致問題複雜化和爭議擴大化的行動,不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包括不對漁船使用武力。雙方同意就“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研究並交換意見。
早在今年6月30日,王毅副外長即與武勇副外長交換了《中越兩國關於兩國在北部灣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界協定》及《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海洋處處長蕭建國指出,歷時30年的北部灣劃界確定了中越在北部灣的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分界線,是中國第一條海上邊界線,意義重大。
縱深:北部灣劃界談判內幕
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談判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總體面積比例問題。根據劃界協定,中越北部灣的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分界線共由21個座標點相連接而成,北自中越界河北侖河的入海口,南至北部灣的南口,全長約500公里。雙方所得海域面積大體相當,實現了雙方均滿意的公平劃界結果。
二、漁業問題。北部灣劃界直接關係到漁業資源的分配利用和中國沿灣幾十萬漁民的切身利益。在這種情況下,中方在談判伊始就明確向越方提出,北部灣劃界的同時必須妥善解決漁業安排問題,劃界協定必須與漁業合作協定同時簽署、同時生效。
根據漁業協定,雙方劃定了面積較大(3萬多平方公里)的兩國漁船都可進入的跨界共同漁區,時限爲15年;另在共同漁區以北,又劃出爲期4年的跨界過渡性安排水域,允許兩國漁船進入作業。
三、油氣問題。雙方同意尊重劃歸對方的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有關權利。因此,雙方均有權在各自的大陸架上自行勘探開採油氣或礦產資源。但對於尚未探明的跨界單一油氣地質構造或跨界礦藏,參照各國的劃界條約和實踐,雙方約定應就此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合作開採的協議。
解讀:採訪廣州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越南問題專家侯松嶺--加強互信消除隔膜
中國在去年加入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其實這裏面已經規定了東南亞地區的任何衝突都不訴諸武力解決,包括南沙歸屬問題。現在中國又跟越南單獨簽署這個協議,我認爲更多的是政治意義。
中越確定陸地邊界和海上邊界(除南沙以外)後,爲了給兩國人民營造更有利的環境,再與越南約定不以武力解決邊界糾紛也是必要的。這將會加強兩國之間的互信。
現在兩國領導層的關係非常密切和融洽。比如說,越南現在不斷派出部級官員來中國學習、培訓,越南政府各級官員現在深圳青年政治學院進行培訓。中國給越南官員進行的培訓幾乎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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