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8月10日,天津市開始了爲期一個月的貫徹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情況檢查活動,8月11日,記者隨同天津市、區兩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位於西青區的服裝、餐飲企業進行了隨機抽查,抽查涉及5家服裝企業和4家餐飲企業。抽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一家位於大寺鎮的酒樓中有一位滿臉稚氣、穿着工作服的小姑娘正端着盤子忙前忙後。由於酒樓老闆不能現場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執法人員對該酒樓下達了“勞動保障行政執法詢問通知書”。8月12日日下午,酒樓負責人將接受西青區勞動保障局監察科的進一步調查。
發現疑似童工情況的是一家名叫金泉的酒樓。當記者隨同執法人員來到該酒樓時,正看見一名個子不高、滿臉稚氣並穿着飯店工作服的小姑娘忙前忙後地端盤子。執法人員示意小姑娘接受詢問,沒想到她拔腿就往裏面跑。隨後,執法人員詢問該酒樓老闆,得知酒樓沒有和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照有關程序,執法人員要求老闆請出剛纔的那位小姑娘,並對她進行詢問。再次出來的小姑娘膽怯地告訴執法人員,她來自河北省吳橋縣,今年剛剛讀完初二,小姑娘一直強調她剛來了兩天,是一位親戚介紹來這裏幫忙的。當記者和執法人員詢問小姑娘的年齡及出生年月時,小姑娘閉口不答,經再三追問,小姑娘竟然掉起眼淚來。
正在小姑娘和執法人員僵持時,酒樓老闆及時出現,並聲稱小姑娘是來此幫忙的,同酒樓沒有構成勞動關係。酒樓老闆還認爲,執法人員的隨機檢查影響了酒樓生意。由於酒樓老闆不能現場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執法人員對其下達了“勞動保障行政執法詢問通知書”,要求其負責人今日下午接受進一步調查。
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提醒,爲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凡發現用人單位非法使用童工,將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對於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嚴重傷殘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民如發現非法使用童工現象可向本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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