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但有人反映說,天津市武清區海燕針織廠有使用童工現象。
記者在武清區勞動部門的配合下一起進入了海燕針織廠廠區。對於使用童工問題,廠方和工人都予以否認。爲了進一步瞭解情況,記者選擇了部分工人讓他們寫下了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家長的名字。根據他們自己寫的地址,記者立即趕赴安徽碭山、河南虞城、山東單縣等地。經過覈實發現,被調查的這些工人到海燕針織廠打工時還不到十五歲。海燕針織廠不僅存在嚴重的私僱濫用童工的事實,而且還存在隨意延長勞動時間,剋扣甚至拒發工人工資的現象。孩子們告訴記者,在海燕針織廠做工,每天都要工作十三四個小時,工資是一年一算,如果太累幹不下來就會被開除。本想出來打工掙點錢,可有的卻連回家的路費也沒有掙到。禁止使用童工,不僅是保護未來公民的受教育權和發展權,更關係到社會的發展、國家的未來。
6月12日是“世界反對童工勞動日”,但願我們今後更多的在教室裏而不是在工廠裏看到孩子們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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