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大學生在校外自行租房居住,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大學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引發一系列治安、安全案件,也並非空穴來風。
但是日前,教育部下發《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這一紙“禁租令”還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通知》指出,大學生原則上不允許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對極少數確有特殊情況在校外租房租住的學生,要經本人和家長雙方簽字報學校備案,並要承諾加強人身和財產的自我保護,確保安全。
對這一紙“禁租令”,有人贊成,有人反對。贊成者:外出租房安全隱患大,也不利於學校的管理。反對者:大學生爲啥不能校外租房?我注意安全,我自我控制能力強,一切不都OK了?
三天來,記者在廈門、泉州兩地部分高校認真走了一遭,發現此前儘管高校三令五申,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大學生卻依然故我。他們目的各異,或爲學習,或爲方便與男(女)朋友交往,或爲兼職賺外快,或是不習慣過集體生活……
《通知》發出後,泉州、廈門等地的高校紛紛表示從下學期開始,將在原來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宿舍的管理。
實際上,大學生在校外租房引發的男女同居、酗酒、聚衆賭博等各種社會問題一直是高校後勤管理最頭疼的事之一。
教育部的這一紙“禁租令”,再次將人們的目光引到大學生住宿管理這一問題上來。
現狀篇:大學生校外租房現象調查
高校周圍租房熱
有需求才有市場,有了大學生租戶一族,高校周邊的“出租房”市場也顯得格外紅火。在泉州某高校附近的××新村就是“校園租戶族”們比較青睞的地方。
這裏的租房大多配備衛生間,單間10多平方米,租金要150元左右。房子出租出去,就由他們自己打理、負責,雙方互不干涉。有的學生租一兩個月,用於複習考試;有些學生租住長達兩三年。租房者有的是合租的,有的是單人租房,還有的是男女同居合租,10個人中可能有兩個是男女同居共同租房的。
據瞭解,學生租房還分校內、校外兩種,教職工宿舍是校內出租房的主要來源。一些退休教師搬到外面,或一些考上研究生的老師去讀書,或換了新房,空置的房子均可以租給學生用,房租在100~150元。也有的教職工出租自家的儲藏間以增加收入,由於價格不算貴,而且在校內又能保證安全,這種出租房比較受學生歡迎。
校外就是學校周邊的民居,“因爲就在學校旁邊,這裏的不少居民都靠租房給學生以增加收入。”一位學生告訴記者,自從學生街開發起來後,這兩年,這一帶的房租還有看漲的趨勢。兩年前,一個帶獨立衛生間的單間大概月租200元,但現在月租一般要250元~350元。
暑期租房廣告多
記者在泉州、廈門幾所高校的校園廣告欄內發現,儘管是暑假,但出租求租廣告依然不少,出租條件有的還相當誘人,如“房子清幽、寬帶上網、獨立衛生間只要350元”等字樣,一些學生宿舍樓內也可以發現牆上貼着的一些小紙條,上面寫着“尋一文靜女孩同住,房租水電對半”這一類的小廣告。據一些暑假沒有回家的學生介紹,每次到快開學時,這些小廣告就成爲校園內一道獨特的風景線,不少學生都在尋找自己下學期的“安樂窩”,而最好是能找個理想的合租夥伴了,在校園BBS公告板上,也貼滿了各類招租尋租廣告。
外出租房三大藉口
住宿條件較差、熄燈早、集體生活不夠自由,是大學生們在校外租房居住的三大藉口。
“因爲學校熄燈早,前一段時間的歐洲盃,我們都看不了。”一位男生埋怨道。那段時間,班上一男生的出租房成了他們看球的大本營。
大二學生小黃說,大三他就要準備考研了,可是宿舍裏其他三個舍友都不想考研,宿舍裏比較吵鬧,道不同不相爲謀,還是趁早租出去安心複習得好。
但事實並不完全如此。
記者瞭解到,在泉州師院老校區每個宿舍都配置衛生間,8個人住,一學期住宿費每人650元。學校有單間的洗澡房,學生冬天可到澡堂洗澡,或提熱水到屋裏洗;夏天則可以在宿舍衝冷水澡,挺方便。
泉州師院學生處的傅處長說,現在大學生的住宿條件已經很不錯了,但學生卻往往不懂得珍惜。學校宿舍現在也已經不再實行統一熄燈,由學生自覺掌握熄燈時間。在東海校區,每一棟樓都有晚自習室,學生還可以到圖書館、自修室去學習。他不明白學生爲何還要租到校外去。
華僑大學社管中心的莊主任說:“總有學生說需要更安靜、獨立的學習生活環境,但我認爲學校提供的學習條件足夠滿足學生需求了,沒有必要再在外面租房。學校目前有單人間、雙人間、四人間、八人間宿舍,學生公寓還有寬帶,學生可以選擇住在普通宿舍或者公寓,學校的硬件足夠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需求。”
宿舍管理“多管齊下”
教育部發出該《通知》後,各高校都表示要再進一步制定細則,加強對學生的住宿管理。但據介紹,在這之前,各高校在學生租房這個問題上,相應的管理條例就不少。
泉州師院學生處傅處長說師院對學生的住宿管理一直都很嚴格,自從十年前學校有住宿開始,就不允許學生在校外租房子。
按規定,學生只能住在學校裏面,校方只允許家在市區的學生走讀。按照正規程序,欲校外租房的須向校方申請,還須提供其親戚在泉州的房產證明。然後校方會與學生家長聯繫,如果家長同意,要親自簽名。在租房申請表上會註明一條,即學生校外安全由學生或家長負責。如果學生家是住在市區比較偏遠的地方,學校一般不允許學生走讀。女生宿舍有個鐵門,24小時有人看守,學生晚歸、在外留宿直接與評獎學金等掛鉤。
華僑大學在管理宿舍方面也是“多管齊下”。據華僑大學社區服務管理中心的莊主任介紹,有特殊情況的學生確需住校外的,如疾病等,學生填寫的“申批表”上除了要有學生、家長簽字確認外,還得有戶主簽名以及該片區派出所和居委會蓋的印,這樣一來,該生的管理就納入該片區的派出所。
其次,社管中心的工作人員還會不定期地檢查、抽查。如果有發現學生在外租房的,一般以動員教育爲主,並限定時間讓學生搬回來。每個學生每學年都有100個學分的“社區品行學分”,社區每個月根據學生的表現評一到兩次分數,而如果總分排名在後面30%的學生,就失去參評獎學金、助學貸款、優秀學生幹部等的資格。一般的違紀通常只扣1到2分,但私自在校外租房,要被扣掉10分。學校也不允許學生遲歸,確需在11點之後回宿舍的還要提出書面申請。
學生“應對”花樣多
雖然校方的“緊箍咒”念得緊,面對形形色色租房的學生,校方有時也是防不勝防。
廈門大學負責學生管理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往由於教育部並沒有明文規定學生不能在校外居住,因此儘管學校有規定,但確實有不少學生租房在外,這給學校的管理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無法監管這部分學生,他們的安全有沒有保障,無法得到落實,也就不排除有一些學生在外未婚同居懷孕、被騙被偷被搶的可能性了。
華僑大學的莊主任也說:“雖然校方的措施很多,但也難免有‘漏網之魚’,而且學校有1萬多名學生,我們不可能天天跟着學生。”
學生爲了應付學校的檢查,招數也不少。如前文所述的小王,和管理人員打“游擊戰”,要檢查時跑回去“應應景”,晚上點名後再離開學校去校外居住。還有的學生就使“障眼法”,準備兩套生活用具,在宿舍裏也擺上一套,矇混過關。學校來檢查時,用自習、洗澡等藉口也可矇混過關。也有極個別學生本來學習成績就不好,獎學金的事情本來就不關心,因此對學校的處分也不在意。
大學生校外租房故事之兼職更方便
小王的出租房離學生宿舍不算遠,走路大概只有十分鐘路程。一年前他從宿舍搬到這個還不到五平方米的儲藏間,由於在一樓,整個房間光線昏暗。
“我家裏比較困難,現在做家教中介,因爲不想打攪同宿舍的人,所以搬出來住了。”小王說。
“我每天都要接四五十個電話,家教旺季的時候甚至要接上百個電話。”王是江蘇人,從大一上學期末開始做家教中介,業務慢慢多起來後,他的電話也更繁忙了,到了大一下學期,每天接聽的電話數量猛增。小王一天24小時電話接個沒完,同宿舍的舍友也忍無可忍,向他提出了抗議。
這麼一來,集體宿舍肯定是住不下去了,他就托熟人搬到了現在這處“蝸居”。因爲是熟人的關係,所以他的房租才160元一個月,而其他同學出來租房子月租一般都要在200元以上。做家教中介一個月下來,扣掉在媒體投放的廣告費以及偶爾僱人接電話的費用,多的時候可以賺到四五千元,100多元的房租自然就不在話下了。
環顧四周,整個小房間佈置得很簡潔,麻雀雖小卻五臟俱全:一張牀,牀頭一臺立式風扇,一臺半新的電視機,房間的另一頭是一個小書櫃,上面擺着一排書,門邊還擺放着一輛自行車。
“你沒有和大家住在一起,會不會覺得很寂寞?”記者問道。
“不會,我有很多朋友和熟人,有的時候也會邀請他們過來玩。”
“這裏附近的儲藏間基本上都是學生租的。因爲樓房是在校內,周圍也比較安全,環境還算清靜。”他指着附近的幾棟教職工宿舍樓說。教師將學校的房子出租給學生,雖然校方原則上是禁止的,但這在學校裏已經是公開的祕密。
“學校有的時候會查房,但比較少,而且我跟樓管關係不錯,同學也會‘通風報信’,查房的時候,我就回去應付一下,打‘游擊戰’。家人並不知道我在外面租房做兼職,但他們如果知道的話,應該也不會反對吧。”他認爲,一般在外租房的都是個性獨立的學生。
他一邊聊着,手邊的小靈通也不時地響起。“你過來吧,我就在××棟××層。”他抱歉地對記者說:“現在要談業務了,我真的沒時間,以後再聊吧,不好意思哦。”
觀點篇:“禁租”引發各方看法
廣大家長對孩子不要過於遷讓
廈門市振明心理研究所專家鄭醫生認爲,大學生外出租房是目前一個較爲普遍的社會問題,其根源在於大學生這段時間處於心理活動活躍時期,心態很敏感,他們思想上強烈要求獨立,而且不喜歡受限制;集體生活有好處,但對於一部分獨立性特強的學生而言,除了不受限制之外,他們也有意識地認爲自己在宿舍裏的活動會影響他人,爲了活動更加自由,外出租房顯然就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了。而在外出租房的原因中,喜愛自由的學生偏多,爲了打工或其他一些目的的學生畢竟是少數。
對於教育部所發的這個《通知》,鄭醫生認爲,“發得非常及時”。他同時認爲,除了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廣泛宣傳教育、說服之外,廣大的家長對孩子不要過於遷讓,以免學生繼續固執在外,這對緩解社會問題也很有幫助。
學校應首先把我們當成社會人
“學校在租房問題上加強管理固然沒錯,但我覺得強制是不對的,這樣是不尊重我們。大學生已經是可以獨立思考的成年人了,學校應該可以先把我們當成社會人,其次纔是一個學校的學生。”小文和不少同學都認爲對大學生的獨立性培養不應忽視。
在學生時代過集體生活好處多
泉州師院的傅處長認爲,教育部的《通知》很“務實”。因爲學生一旦到外面租房,就等於失去了學校的監督,不利於培養學生的集體主義、組織紀律性以及人際關係協調能力等等。
華大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說,從學校的幾次調查來看,租在外面的學生常常無法自律,比如打電腦遊戲、男女朋友同居等等,學校每年退學的學生中有很多就是租在學校外面的。”他說學生在大學階段的主要任務還是學習,住在校外自由度太大,自律性差的學生就很容易迷失。
華僑大學中文系的小張也認爲,在學生時代過集體生活還是有好處的,至少在與寢室同學的交往中能學會許多待人處事的道理。他說,現代大學生中有許多都是獨生子女,家庭條件比較好,從小自主能力較差,朋友也較少,如果能在大學四年多幾個親密接觸的好知己,何樂而不爲。
在外租房學生會錯失真正大學生活
社會上有人認爲,學生只要把握好自己不做有違社會道德規範、有違學校校規、有違人之常情的事就行了,學校不應太多幹涉。
對此,華僑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楊楹博士表示反對。他說,首先要弄清楚大學和大學生之間的關係。大學生是一個處於半成熟階段的特殊羣體,而大學是一個規範性的管理機構,不是一般的業餘培訓班,大學生既然選擇到大學裏來念書,就應該遵守這個組織機構的規則。
大學生的目的和使命就是學習,大學生還不能算是社會人,還沒有足夠的能力或者說權利選擇自己的所謂“生活方式”。既然學生到學校裏來學習,和學校之間就是“法權”關係,學校要對學生的安全等負責,是要承擔很大風險的。
學生沒有理由以什麼“人性化”等爲藉口提出各種過分的要求,不能因爲“人性化”,學生就可以夜間玩樂、白天打瞌睡、遲到、玩電腦……每個年齡段都有一個生活的主題,學生對此要正確認識。應該多呆在校園裏,感受大學的氛圍,接觸大學的信息,而住在校外的學生,則會錯失很多真正的大學生活。
□個例篇
大學生校外租房故事之學習更自由
很多學生搬出學校是爲了改善生活條件,可是來自海南的小吳卻正好相反。“在宿舍裏太舒適了,根本不可能唸書嘛。”
小吳把記者帶到他住的學生公寓參觀。公寓內光線明亮,一間公寓四個人。有獨立的洗手間,屋頂有吊扇,每個人都有一張牀、一個書櫃,還有一臺電視機,該有的生活設施可謂一應俱全,他說大二學生住的公寓還有寬帶。
“下學期我就要搬出去。”小吳說,大二他準備參加英語四級和計算機等級考試,課程也比較緊,離開學還有一個月,他就在學校附近爲自己物色了一個房間,一個月250元,相當於他每月花銷的一半。
“在宿舍裏爲什麼不可以一樣學習呢?”記者疑惑地問道。“我自制力比較差,在宿舍裏和大家聊聊天、看看電視。時間也就過去了。”他說,每天晚上回宿舍後,大家都要臥談到近一點才睡覺,“在普通宿舍,一個房間住着8個人,話題更多,所以臥談得更晚”。“白天就更無法在宿舍學習了,隔壁宿舍的同學都在走廊上走來走去,間或有人過來用用你的電腦,或進來打招呼,學習總要被各種各樣的干擾打斷”。
學校裏有通宵教室,但是公寓每天晚上11點以後就不能進去了,因此通常也無法學到很晚。有幾次,小吳和同學在教室裏唸書念遲了,只好冒險爬牆而入。
租房的事他是在跟父母商量得到允許後才租的,小吳說自己家境也不是很好,希望能通過兼職來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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