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會科學院犯罪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天津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王志強認爲,作爲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老年人犯罪是社會發展狀況與該羣體的生理、心理特點相互作用的產物。現階段,老年人犯罪之所以呈現上升趨勢和上述特點,除了老齡人口基數增加的因素(客觀上使可實施犯罪的老年人人數上升),主要還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1、體質增強爲犯罪提供"便利"
生活水平的提高客觀上刺激了老年人生理需要的多極化、深度化發展,主要體現在對性和物質的需要方面。此外,老年人的體質相對以往也增強了許多,體力的充沛爲老年人實施一些暴力型犯罪提供了身體上的便利條件。
2、非主流文化的刺激影響
當今社會文化的多元化不僅對青少年產生影響,對老年人也會產生各種刺激,如典型的拜金思想等。在這種社會條件下,一些非主流文化會對老年人心理形成各種強烈刺激,並由此產生多種行爲動機。因此,基於感情糾葛而報復殺人、基於錢財而詐騙和盜竊、基於性的滿足而強姦這些犯罪在老年人犯罪中並不鮮見。可以預言,在將來一段時間內,老年人犯罪中很可能出現一些高科技犯罪。
3、家庭結構的變化誘發心理危機
與傳統社會相比,由單一的家庭生活向家庭與社會生活的互動轉變是現代社會的重要特徵。然而,老年人在這方面卻處在弱勢。一方面,家庭結構的變化減弱了老年人與年輕人之間的交往機會,空虛無所寄託、缺乏必要的心理疏導成爲現代社會生活中老年人心理障礙的重要因素。因此,家庭生活中的失落與社會生活中的“失敗”成爲老年人生活中的一種心理隱患,此時,如果出現外界機遇,這種心理隱患極易外化爲越軌行爲,嚴重的則觸犯刑律。
4、老年人的社會化建設滯後
在現代社會,老年人的社會化與社會發展應是同步的。但是,一段時期以來,我國在這方面的建設與青少年相比明顯滯後,尤其在農村更加突出。由此,容易將老年人推向正常社會化的“角落”之中。與之相伴的則是文化生活出現“真空”,導致文化生活導向模糊、與社會的文化衝突加劇,在形式上表現爲在生活觀、人生觀、價值觀方面與社會發展脫節,難以適應社會規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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