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中旅首次將“小費制度”引入國內遊。對此,國家旅遊局有關人士昨天表示,“收小費”尚無規定禁止,但前提需遊客自願。
據悉,廣東中旅引入小費制度的是其價格較高的國內遊“VIP(貴賓)系列團”,標準是導遊每天的小費20元。獎勵小費實行“完全自願”原則,如果對導遊服務不滿意,可以不予支付。“國內遊”引入小費機制是否合法,國家旅遊局旅行社管理處處長龍偉告訴記者:“只要是遊客自願,旅遊局是允許的。以前國家旅遊局的確有規定禁止小費,但該文件已被廢止。”
對於廣東同行的做法,北京的國內社表示贊同。北京“百強社”之一的春秋旅行社的經理楊洋表示,該社國內團尚無小費制度。“如果廣東做得好,我們也考慮引入”。
導遊收小費是否真能提高服務質量,還是會形成一種加重遊客負擔的新行規,對此,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主任張廣瑞表示擔憂,“國外給小費完全出於自願,而國內很有可能出現‘必須給’的局面。有些素質差的導遊服務上有差距,而在錢上往往會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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