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見關於認可‘小費制’的報道,也沒聽說過有這件事。”今天,國家旅遊局負責聯絡媒體的信息處王先生告訴記者。
王先生這番話針對的是北京一家媒體8月18日刊出的報道———《國家旅遊局認可“小費制”遊客自願支付》。
該報道稱,“國內遊”引入小費機制是否合法,國家旅遊局旅行社管理處一位處長說:“只要是遊客自願,旅遊局是允許的。以前國家旅遊局的確有規定禁止小費,但該文件已被廢止。”
報道稱,廣東中旅日前首次將“小費制度”引入國內遊。對此,國家旅遊局有關人士昨天表示,“收小費”尚無規定禁止,但前提需遊客自願。廣東中旅引入小費制度的是其價格較高的國內遊“VIP(貴賓)系列團”,標準是導遊每天小費20元,“如果對導遊服務不滿意,可以不予支付”。
記者致電國家旅遊局政策法規司,幾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說:“我們的提法是不允許導遊主動向客人索要小費,堅決禁止回扣。”至於禁止小費的文件是否被廢止,“不知道”。
有位官員表示,從網上看到了報道,“但網上消息一半都是不準確的。收小費是企業行爲,現在的企業爲賺錢總想搞突破。如果文件沒有廢止,等被查處的時候就知道了。”
記者打電話找國家旅遊局新聞發言人,被告之“出差了”。報道中提到的旅行社管理處處長龍偉在電話裏說,“根本沒有這回事!”
下午,報道此消息的北京媒體記者說,他進行的是電話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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