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將在今年底前清還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全部建築農民工工資;政府投資工程的拖欠款在2005年底前全部還清,到2006年底基本解決經確認的已竣工工程拖欠的工程款。
廣東省常務副省長鍾陽勝日前說,去年底以來,廣東省政府建立了“廣東省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聯席會議制度”,到今年6月底,全省已償還拖欠的工程款40.2億元;截至8月19日,全省已清還拖欠的建築農民工工資9.806億元,清還率爲88.13%。
鍾陽勝說,廣東省政府將對各市清欠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政府清欠工作進展緩慢的地區,省政府將控制其財政投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政府拖欠的工程款未清欠還清之前,一律不得新上財政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據分析,目前廣東建設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雙方確認的拖欠工程款中,政府投資拖欠和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所佔比例較大。對此,鍾陽勝說,在下一步清欠中,要突出重點:一是落實責任,解決政府拖欠的工程款,將清欠工作成效納入領導幹部考覈內容,確保責任落實到人。二是加大力度,解決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的工程款。要以經濟和法律爲主要手段,輔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工程款清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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