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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底前,青海省將力爭基本完成政府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2005年春節以前,基本償付歷年拖欠農民工工資。對於其他工程項目拖欠的工程款,確保3年內基本完成清欠任務。這是8月23日副省長李津成在全國清理拖欠工程款電視電話會議青海分會場上明確要求指出的。
據瞭解,截至今年7月底,青海省建設領域共拖欠工程款項目1097項,拖欠工程款總額12.62億元,其中政府投資項目拖欠4.5億元,佔拖欠總額的35.7%;其他項目拖欠8.12億元,佔拖欠總額的64.3%。目前,全省已累計償付拖欠工程款2.71億元,農民工工資3840.7億元,其中2003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基本清完,全省建設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大部分拖欠工程款尚未清理。2003年以前歷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還有近2000萬元尚未償付,一些地方和部門至今仍處於清欠無計劃、措施不落實、敷衍推諉的狀態,全省清欠工作任務十分艱鉅。
李津成在講話中指出,爲了杜絕各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釣魚工程”和各種超標準超投資建設,各有關部門要聯合行動,加強對建設、開發項目的全程監管,特別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嚴格管理和科學管理;嚴格執行項目資本金制度,對於減少資金不落實的項目,發展改革部門不予立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實行建設工程款項目拖欠工程款登記制度,對於不按合同約定結算工程款的竣工工程,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房地產項目不予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積極推行建設領域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大力發展成建制勞務企業,禁止非勞務企業的包工頭承攬勞務,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建立健全信用檔案和記錄,對拖欠工資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建築施工資質。
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李津成強調,要改革工程款支付方式防止資金滯留,保證按期支付工程款。對於計劃內投資或財政配套資金不到位的,要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儘快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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