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學術腐敗教育部出臺學術規範
近年來,中國高校和學術界屢有剽竊、抄襲、弄虛作假等行爲被曝光,學術腐敗問題引發廣泛關注。針對這一現象,中國教育部今天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對學術引文、成果、評價等方面作出相應規定。
針對目前高校和學術界存在的剽竊、抄襲行爲,這部《學術規範》指出,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襲、剽竊或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引文應以原始文獻和第一手資料爲原則。凡轉引文獻,應如實說明。僞注、僞造、篡改文獻和數據等,均屬於學術不端行爲。學術成果的署名應實事求是,署名者應對該項成果承擔相應的學術責任、道義責任和法律責任。
《學術規範》還指出,學術評價機構應堅持程序公正、標準合理,採用同行專家評審制,實行迴避制度、民主表決制度,建立結果公示和意見反饋制度。評審意見應措辭嚴謹、準確,慎用“原創”、“首創”、“首次”、“國內領先”、“國際領先”、“世界水平”、“填補重大空白”、“重大突破”等詞語。
負責起草《學術規範》的教育部官員靳諾表示,《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明確要求,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要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學術道德修養,提倡做人、做事、做學問相一致。教育部出臺《學術規範》是落實這一精神的具體措施之一,旨在促進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加強自律,加強學風建設和學術道德建設,改進高校學術素質教育,維護高校學術共同體的國內國際形象。
這位負責人還說,學術規範建設是繁榮發展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的一項基礎工程,也是一項系統工程,關係到高校的學術風氣、學術道德和學科建設,學術研究成果的質量和品位,學位教育和人才培養。
據悉,教育部將着手起草《學術規範》的實施細則,要求各高校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訂懲處學術不端行爲的辦法。
首部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規範發佈被譽爲學術憲章
中國教育部26日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了中國建國以來的第一部《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
涉學術規範方方面面又具現實針對性
這一《規範》共七大部分、二十五條。據教育部消息,這部《規範》對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基本規範、學術引文規範、學術成果規範、學術評價規範和學術批評規範都作了明確的規定。這對明確學術要求、保證學術質量、維護學術尊嚴、純化學術環境,具有重要作用。
據介紹,這部《規範》既比較全面涉及了學術規範的方方面面,又具有現實針對性。例如,《規範》對引文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引文應以原始文獻和第一手資料爲原則。凡引用他人觀點、方案、資料、數據等,無論曾否發表,無論是紙質或電子版,均應詳加註釋。凡轉引文獻資料,應如實說明。”
又如,《規範》對學術成果的署名混亂問題作出約束:“學術成果的署名應實事求是。署名者應對該項成果承擔相應的學術責任、道義責任和法律責任。”
《規範》還對基礎研究成果和應用研究成果的評價提出了不同的標準和尺度:“學術評價應以學術價值或社會效益爲基本標準。對基礎研究成果的評價,應以學術積累和學術創新爲主要尺度;對應用研究成果的評價,應注重其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強調加強學風建設和學術道德建設
教育部社政司司長、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祕書長靳諾說,《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明確要求,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要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學術道德修養,提倡做人、做事、做學問相一致,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自覺維護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規範》的頒佈是落實《意見》精神的具體措施之一,它必將對促進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繁榮發展,對提高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水平,促進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加強自律產生深遠的影響。
她說,這一規範的制訂和實施,將有助於加強學風建設和學術道德建設,有助於改進高校學術素質教育(特別是研究生和學位教育與人才培養),有助於維護高校學術共同體的國內國際形象,有助於學術積累、學術對話、學術合作與學術創新。
她表示,希望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要按照江澤民提出的“嚴謹而不保守,活躍而不輕浮,銳意創新而不譁衆取寵,追求真理而不追逐名利”的要求去做,進一步加強學術道德自律。各高校要進一步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的建設工作。
學者稱之爲學術界首部“學術憲章”
另據新華網報道,對於這部《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以學術打假著稱學界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玉聖說:“這是中國學術界第一部‘學術憲章’。”北京師範大學教授王寧認爲:“這個《規範》符合一切正直學者的強烈願望。”
報道說,關於學界剽竊、抄襲、造假等學術腐敗的新聞近幾年來屢見報端,雖是少數人的行爲,卻對學術界的聲譽造成極大影響。一些學者指出,學術不端行爲成風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學界在學術成果的生產、發表、評價等各個環節長期缺乏嚴格的規範,存在制度缺陷。與自然科學界相比,哲學社會科學界學術規範的建立難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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