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年近古稀的吳某本該是子孫繞膝,頤養天年,但淫心不死的他卻在背地裏幹出強姦幼女的齷齪事,最終落得個晚節不保身敗名裂的下場。日前,天津塘沽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和猥褻兒童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家住塘沽區西沽的吳某今年68歲。雖已近古稀之年,但吳某內心總想尋找點刺激。去年2月的一天,在樓下閒遛達的吳某偶然看見鄰居家10歲的小女孩玲玲(化名),便上前哄騙,玲玲見是“吳爺爺”也就沒了戒心,被吳某連哄帶騙地帶到家中。此次,心裏尚有顧慮的吳某隻是對玲玲實施了猥褻行爲,沒敢貿然強姦。事後,吳某威脅玲玲不讓將這事情告訴家長,否則就弄死玲玲。十幾天後,吳某見沒有情況,膽子又大了起來,他故伎重演又將玲玲帶到家中進行猥褻。去年3月至9月間,吳某又先後4次將玲玲哄騙到自己的家中實施了強姦行爲。吳某爲掩蓋自己的罪行,每次對玲玲實施猥褻或強姦後,都給玲玲一塊多錢。今年1月20日,玲玲在家中說肚子疼,玲玲的父母把玲玲帶到醫院檢查後,被檢查結果驚呆了———吳某的強姦行爲已使玲玲患上了婦科疾病。在父母的追問下,玲玲終於揭開了吳某的畫皮。今年2月2日,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面對鐵一般的事實吳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在法庭上,吳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行爲不但觸犯了刑律,而且對於玲玲的成長和她的家庭造成了無法估量的影響。塘沽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吳某在較長時間內多次強姦被害人,屬情節惡劣。此外,還兩次對被害人實施猥褻,構成猥褻兒童罪。應對其實施數罪併罰。以強姦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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