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在取得令世人矚目的驕人的經濟成就時,也並非沒有付出一點代價。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特別是一些地方和部門“一把手”易發多發的腐敗案件,敗壞着黨的形象,腐蝕着黨的軀體,影響着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加強制度反腐,已經成爲必須舉全黨之力抓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
計劃經濟時期那些“車頭跑得快,全憑車頭帶”的“一把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何以如此容易犯錯誤、栽跟頭、進大獄,有的甚至被處以死刑?負責選人用人之職的組織部門不相信,專司監督檢查之責的紀檢監察機關不理解,廣大幹部羣衆心裏也不痛快。
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腐敗,不僅本人“多年‘修行’毀於一旦”,政治生命結束,而且也是黨和國家的損失,因爲培養一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很不容易。
如果我們把所有腐敗案例作一認真分析,不難發現,那些曾經是好的或比較好的“一把手”,之所以走向腐敗,“一個擁有”和“一個失去”,是最爲突出的兩個特點。所謂“一個擁有”,就是那些大大小小走向腐敗的“一把手”,都曾擁有或大或小的過於集中的權力;所謂“一個失去”,就是這些或輕或重的腐敗,都是因爲在權力行使中失去了應有的監督而導致。
失去應有監督的貴州省原省委書記劉方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22次受賄677萬餘元。結果,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贓款人民幣661萬元、美元1.99萬元,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失去應有監督的山東省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以一句“名言”流傳至今:官做到我這一級,就沒有什麼能管得着的了。胡建學說得如此直白大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地方和部門對“一把手”的權力行使,缺乏起碼監督的實際情況。
失去應有監督的四川簡陽市原市長王善武,雖然儘可以在別人面前充大爺,但在行賄者面前卻只能當孫子。一個行賄老手在酒酣之際,竟拿王善武作賭注:叫他15分鐘到,王善武就不敢16分鐘來。於是,當場撥電話,“不一會兒,王善武就匆匆趕來。”
失去應有監督的吉林省靖宇縣原縣委書記李鐵成,在以抗日英雄楊靖宇將軍命名的縣,大行收受紅包禮金之風。據調查,向其送紅包禮金,全縣鄉局單位無一“空白”,全縣科鄉級以上幹部無一“死角”。有一年收的紅包禮金,就相當於靖宇縣當年財政收入的百分之二點三。
治理“一把手”腐敗,要根據其腐敗的程度予以相應懲處,更重要的是要尋找其如何腐敗的軌跡,完善制度。因此,有效的反腐敗,不僅在於追究其拿了多少,還在於建章立制,使其不能拿走;不僅在於加大嚴厲懲治腐敗力度,還在於提高嚴密預防腐敗的程度。
反腐敗的過程,其實也是制度改革、制度創新、制度建設的過程。
反腐敗既需要用“加法”,通過加大力度,嚴厲懲治,使其不敢腐敗;也需要用“減法”,通過分解權力,注重預防,使其不能腐敗。懂得用“加法”和“減法”反腐敗,從某種意義上講,也就懂得了制度反腐。
由於“一把手”的權力更集中,防止“一把手”腐敗,更須走制度監督、制度反腐之路,更須把制度建設貫穿於反腐倡廉的各個環節,體現到各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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