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丁鑫發被免職,成爲全國第一個被立案審查的在職省級檢察長。而此前,黑龍江省政協主席韓桂芝、綏化市委書記馬德等一批涉嫌腐敗的高官紛紛落馬,今年以來,多名副省級以上官員被查處。“當官成了風險職業,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套進去了。”一些官員發出這樣的感嘆。
“學而優則仕”是中國人揮之難去的情結,官員如何變成高風險職業?風險高在哪裏?昨天,記者專訪了著名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先生。
衆多掌權者不懂風險常識
法制晚報(以下簡稱法晚):現在,有些官員認爲,當官成了風險職業,你怎樣看待這個問題?
李永忠(以下簡稱李):權力必須成爲負擔,當官就應該有風險。權力意味着責任,權力越大,責任越大;責任越大,承擔的風險也越大。在過去相當長時間內,很多掌權者不理解這個常識。
法晚:爲什麼會對此長期不理解?
李:一是受前蘇聯“等級授職制”權力授受模式影響,不少幹部只知權力來自上級,眼睛只盯着上級,就會規避風險,使權力成爲一種樂趣;二是我們雖已進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但對權力的監督制約體制基本上停留在計劃經濟時期,權力牟利空間加大而制約欠缺,權力失控成爲較普遍的現象,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慕馬案”引發17名“一把手”落馬,也證明了風險增加;三是《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及“官員問責”制的完善,讓五百多萬名公務員,特別是幾十萬縣處級以上幹部感到壓力、負擔,在某些追求升官發財的人眼裏,當官的風險自然加大了。
法晚:風險主要表現在哪裏?
李:一是查案力度加重,以前不易發現的問題逐漸被暴露。例如,個別省委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的腐敗問題被曝光。二是監督力度加大,專門機關的監督作用不斷顯現。三是羣衆對腐敗現象的揭發檢舉熱情不斷高漲,那些收受紅包、買官賣官、辦私事牟私利的人越來越難以藏身。
巨大收益誘惑貪官“前腐後繼”
法晚:爲什麼各地的跑官賣官現象嚴重?
李:秦朝的呂不韋曾就投資商業和投資權力的獲利比做過深入探討,關鍵就在投入產出比。貪官熱衷跑官,就因他只需向領導進行少量投資,就可通過升官實現巨大產出。在目前的體制下,部分官員掌握了過多的資源分配權,權力集中並缺少制約,一些官員就利用權力牟取鉅額利益。
例如,馬德受賄的2385萬元,絕大部分是其任綏化市委書記的22個月中收受的,平均月進百萬,日進3.56萬元。有100%的利潤就敢踐踏一切法律,有300%利潤就不怕上斷頭臺,在如此巨大的利益誘惑下,買官賣官者衡量風險收益比後,就敢飛蛾撲火,縱身一搏,所謂“前腐後繼”的重要原因就在於此。
法晚:跑官賣官的危害在哪裏?
李:最嚴重的後果就是,一些幹部的主要精力用在跑官上,耽誤經濟發展的同時,還形成惡性循環。馬德雖只是個案,卻反映出一些地方的政治生態已惡化到什麼地步。官場環境和自然環境一樣,一旦遭到嚴重污染,恢復就很難。在惡化的官場中,“潛規則”會慢慢戰勝“明規則”,官員“久入鮑魚之肆不覺其臭”,堅持操守者成了異類,遭到排擠、打擊,甚至“逆淘汰”。
雙“金字塔”造成權力監督無力
法晚:因腐敗落馬的官員有沒有共同特徵?
李:因腐敗落馬的官員,大多處於資金、物資、權力資源密集區,這幾乎已成爲腐敗的一個時代特徵。
法晚:造成官場生態環境惡化的原因是什麼?
李:應該說,我們的權力架構設計還不科學,基本是“前蘇聯模式”:權力架構呈“金字塔”形,對權力的監督也呈“金字塔”形,這種架構要麼低效,要麼無效。歷史已證明,權力架構呈“金字塔”形,監督就必須呈“倒金字塔”形。
法晚:你怎樣理解“制度反腐”?
李:我們的反腐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叫運動反腐,當時,對腐敗問題,毛澤東同志覺得,沒有戰爭只有靠搞運動解決。頻繁的運動確實解決了黨內的一些腐敗,但衝擊經濟、文化、政治的發展成了致命傷。
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停止搞運動,但對制度反腐,達成共識需要一個過程,因此,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是以領導人的權力反腐。權力反腐的好處是便捷,弱點是隨意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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