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縣郵政局5名職工挪用公款用於地下私彩賭博,案發後記者深入採訪時發現:這個縣郵政系統最近7年裏竟然發生了5起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額上千萬元。
1998年12月,平江縣郵政局儲匯股長李拾日挪用公款360萬元,幫其在海南省的哥哥辦企業,結果血本無歸。投案自首後,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也正是從那時起,挪用公款的“潘多拉魔盒”開啓了。
事隔兩年,這個局南江支局投遞員徐懷德在挪用公款5萬元後,害怕承擔法律責任,一走了之,至今不知所蹤。
2001年,梅仙支局的李朝輝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裏,挪用公款27萬多元用於揮霍,爲此付出7年牢獄的代價。
2003年8月,南江支局投遞員何桂昌將當地在外打工人員寄回的13萬元血汗錢據爲己有,並用於買碼,案發後倉皇逃逸。
2004年5月以來,平江縣郵政局儲匯部吳文苗等5名女職工更是利用職務之便挪用鉅額公款買私彩。到8月底案發時,涉案金額已高達780萬元。
一個小小的縣郵政局,爲何頻頻曝出挪用公款醜聞?平江縣郵政局副局長張海認爲,職工素質低是主要原因。他說,1997年郵政、電信分營時,有文憑、素質高的基本去了電信,郵政員工起點不高,平時又不愛學習,法制觀念淡薄,很容易出事。他還認爲,局裏對臨時聘用的人員沒有建立約束管理機制,管理不到位。這5樁挪用公款案件有3起就發生在他們身上。
但記者採訪中,一位知情人一針見血指出,平江縣郵政系統內部制度形同虛設,管理漏洞百出,出事是遲早的事。他說,早在第一起案件發生後,局裏就重新制訂了規章制度,並建立了19種內控制度,從現金管理崗位、大額現金支取報備到會計、出納等工作職責,不能說不完備。但耐人尋味的是,這些年來,這些制度只是掛在牆上當擺設,根本沒有人去認真執行。
據辦案警方介紹,最近這起挪用780萬元公款案,如果嚴格按他們制訂的制度來執行,是完全可以避免的。8月中旬的一天,吳文苗授意會計陳某填了一張400萬元的資金調撥單,從而順利取走了這筆鉅款。而按照這個單位制訂的《現金管理制度》規定,資金調撥單“30萬元以下的由儲匯部主任批准簽證、30萬元至400萬元由主管局長批准簽證、400萬元以上由局長批准簽證”。很顯然,身爲儲匯部主任的吳是根本無權調走這筆鉅款的。
事隔不久,吳文苗又跟一位營業員說已將380萬元現金放入縣局金庫,要她將這筆錢轉到單位的代發工資存摺上。這名營業員不顧單位嚴禁空存空兌的規定,全部照辦。這筆空轉的資金到了存摺上後,如果負責取款的營業員能嚴守“取出5萬元現金要提前一天預約”的規定,那麼,吳也不至於在短短的5天時間內以平均每天70多萬元的速度將錢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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