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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學校“一費制”收費辦法出臺
北方網消息:每學期開學頭幾天是中小學生交納各種費用的日子。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秋季開學起,全國公辦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收費都實行了“一費制”,還嚴格規定了學校代辦的收費項目。但開學第一週,還是接到學生家長的投訴,反映依舊有中小學校在收費上存在弊端:部分學校雖然也按照規定給每位家長列出了收費明細表,但卻利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以往制定的一些政策“打擦邊球”,另行設立收費項目;或是將一些自願交納的代辦項目統列給家長,又將自願交納的費用加在應交費用的總數裏,讓家長們不得不交。
在學校就餐帶強制性
幾位小學生的家長反映:現在學校都有給學生配餐的“業務”,這項收費不在“一費制”範圍內,又不屬於學校代辦項目,但學校老師在統計人數時還是帶有強制性,特別是畢業班。記者採訪一位老師時得到的答案是:“中午留在學校吃飯節省時間,富餘時間老師可以給輔導功課。”家長們表示,學校配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家長的後顧之憂,但並非所有家長都願意孩子在學校吃飯,尤其是每週二下午小學沒有課,家長們還是要等到孩子在學校裏吃過飯才能接走。據瞭解,這樣的配餐費每個學生每頓飯3.5—5元不等,而且不分年級。
“自願選擇”也成“必交項目”
今年秋季開學前,市教委、市物價局等有關部門爲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減輕學生課業和家庭的經濟負擔,制定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代辦收費事項的嚴格規定。學校代辦收取的費用包括:統一管理代辦事項和選擇性代辦事項。根據規定,學校爲學生提供選擇性代辦事項,應該堅持學生自願選擇、據實收取的原則。選擇性代辦事項收費,學校應該列出收費的價格明細卡,書面徵得學生家長的同意,才能按照規定的價格據實收取。
可是在家長的投訴中,有些學校在開學初給家長的收費明細表中,雖然劃分了“必交項目”和“自願選擇”兩類,但在家長應交費用總數裏,卻包括了“自願選擇”的費用。一位家長給記者提供了某公辦小學一年級學生的收費明細表,表中“必交項目”裏除了包含雜費60元、課本費94元、作業本費10元、衛生保健費12元、校外活動費30元、課程練習冊和課程練習紙共20元等按要求收取的費用外,還包括班費10元。“自願選擇”的項目包含課後託管費10元/月、純淨水費30元/5個月、報紙雜誌費隨訂隨交。可在該表最後,老師手寫的應交總和裏註明的竟是276元———是“必交項目”和“自願選擇”的總和!
教育部公佈“一費制”舉報電話 (010)66096145、66096146
這兩個電話您要記好,因爲如果您發現身邊的中小學有亂收費、違反“一費制”的問題,就可以撥打這兩個號碼向教育部舉報。
爲了方便羣衆和社會對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進行監督,教育部通過教育部網站(w w w .moe.edu.c n)向社會公佈了教育部和31個省份的舉報電話,接受全社會的監督舉報。教育部在有關通知中要求,已印發文件推行“一費制”的省份,要嚴格按照“一費制”的要求,認真做好工作;對違反“一費制”規定的問題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不但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領導的領導責任;未印發文件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省份,要積極開展工作,儘快出臺文件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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