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我國教師地位的不斷提高,教師待遇也得到較大程度的改善。近年來我國廣大教職工收入增長顯著,2003年高校和中小學教職工平均年工資增幅分別爲10.7%和14.2%。
記者近日從教育部獲悉,我國高等學校在進行用人制度改革的同時,普遍加大了分配製度改革的力度,探索建立以崗定薪、按勞取酬、優勞優酬、以崗位工資爲主要內容的校內分配辦法,教職工待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高層次人才待遇提高的幅度尤爲明顯。2003年,高等學校教職工年平均工資爲23307元,比2002年增加2261元,是1985年的18.7倍。
中小學教職工收入也有顯著提高。國家調整包括各級各類學校在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廣大教職工待遇明顯改善。2003年全國中小學教職工年平均工資爲13293元,比2002年增加1652元,是1985年的11.9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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