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週將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今天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十一”黃金週旅遊市場監管專項預案,做到早安排、早行動,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市場監管的職能作用,淨化旅遊市場環境,規範旅遊市場秩序。
通知稱,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把此項工作作爲當前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重要任務,加大對食品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根據當前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的整體安排,強化對重點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食品和經銷無質量合格證明、不符合食品質量標準、過期變質食品等違法經營行爲;特別要加大對旅遊景區景點、旅客集散地區飲食企業和食品攤點的巡查力度,嚴查無照經營,把好食品市場準入關,嚴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通知指出,對於乘“十一”黃金週旅遊消費高峯之機,非法從事旅遊業務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堅決打擊銷售假冒僞劣旅遊商品、欺詐和誘騙遊客購物消費的行爲;及時查處和曝光虛假、違法旅遊廣告,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加強對旅遊合同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旅遊欺詐合同,堅決制止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
通知明確,各地要及時發佈旅遊市場消費提示、警示信息,通過在旅遊景區景點和遊客集中購物、集散等場所設置公示牌等形式,向社會發布有關旅遊服務、旅遊購物、旅遊廣告、旅遊經營單位信用等方面的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嚴厲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防止羣體性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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