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2001年底,天津市有50家藥店被評爲“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已經快3年了,“醫保定點”的招牌是否爲這些藥店帶來了豐厚的收益。昨日,位於紅橋區的一家醫保定點藥店的經理告訴記者:“拿着醫保處方來買藥的,一年大約有10個。藥店的經營在‘定點’前後沒有什麼差別。拿醫院處方來買的多是中藥飲片,而且很多是自費的,而真正的醫院處方根本流不出來。”
記者走訪了幾家醫保定點藥店,發現他們的情況大都如此。但事實上,本市已有220萬職工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如果按照每人每年藥費支出200元計算,醫保藥費就有4億元之多。目前這一市場基本爲醫院藥房獨佔,醫保定點藥店形同虛設。
藥店:利益分配是主要原因談到醫保定點藥店爲何有名無實時,幾乎所有的藥店老闆都將原因歸爲一點:依據醫保有關條款,只有拿着蓋有醫院外購章的醫保處方到定點藥店買藥,費用才能到社保中心報銷。這實際上意味着患者能不能到定點藥店購藥,決定權掌握在醫院一方。在醫藥尚未分家、藥品還是醫院主要收入來源的今天,醫院當然不願意蓋這個章,因此封死了處方外流的渠道。總之,根源在利益分配。
社保中心:爲了保證患者安全市社保中心業務二處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相關規定,處方藥必須由醫生開具,這是爲了保證患者的用藥安全。目前本市除門診外,其他外購藥都必須由醫院的醫保科加蓋外購章。至於非處方藥,本市目前還沒有完全放開。
市民:決定權應該交給百姓一位經常在藥店購降壓藥的王大爺表示,“開藥憑處方是應該的,但願意到醫院藥房拿藥還是到定點藥店購藥,決定權應該交給百姓。”很多業內人士也表達了同樣的看法,他們認爲加蓋外購章的規定值得商榷。
繁瑣手續擋住定點藥店財源然而,醫院是否真的像有些人所說,卡住處方不準外購?記者在本市醫科大學總醫院瞭解到,一般醫院有的藥品,都在醫院藥房購買,醫院沒有但治療確實需要,可以加蓋外購章到藥店購買。患者要求外購也可以,但要到醫院的醫保辦公室蓋章。在第一中心醫院醫保辦公室,一位女醫生一聽記者想到定點藥店買藥,很是痛快。看來,加蓋外購章並非難事,只是很多人對擁有這種選擇權並不瞭解。同時,先去醫院開處方、蓋章,再從醫院出來奔藥店,繁瑣的手續也是很多定點藥店人少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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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自今年9月1日起,我國實行了新的《處方管理辦法(試行)》,其中第25條註明,除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及戒毒藥品外,任何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不得限制就診人員持處方到其他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或藥品零售企業購藥。由此看來,對於患者在哪兒購藥,政府並沒有太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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