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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羣在蒙城工作期間,存在四大疑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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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縣長和董事長的職位同時出現在名片上 |
今年8月26日,牛羣在安徽蒙城縣參加新聞發佈會,將五子牛特殊教育學校移交給蒙城縣委縣政府,並發表演講稱自己“是一個好人”,做的都是好事。當天,蒙城縣政府也出示審計資料證明牛羣的清白。但與此同時,部分牛羣的債主和一些蒙城的羣衆卻仍不斷向本報記者舉報牛羣。爲查清事實真相,記者於近日趕赴蒙城深入採訪,發現牛羣在蒙城的所作所爲存在四大疑點。
疑點一:鉅額捐款去向不明
經濟問題是牛羣的債主和一些蒙城羣衆舉報牛羣時,提及次數最多的,9月1日,記者到達蒙城後,首先對此展開了調查。
9月5日晚,記者通過電話採訪到了蒙城五子牛教育有限公司前財務總監謝偉。這是謝偉在牛羣債務風波後,首次接受記者採訪。
謝偉於2002年5月到2003年5月期間擔任蒙城五子牛教育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對五子牛特教學校和五子牛水廠的賬務情況比較瞭解。他向記者證實,在他任職的一年裏,五子牛礦泉水廠的營業額只有60萬元,公司的主要經濟來源是社會對五子牛特教學校的捐贈。這一點,牛羣在2002年11月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親口承認,“我再利用我的知名度到處去募捐,到9月1日正式開學的時候,賬上就有500多萬了”。
對於這些捐款的去向,牛羣一直對外界說是進入了中華慈善總會的賬戶,自己沒有落下一分錢。但記者瞭解到,根據中華慈善總會關於募捐和捐款使用的相關規定,牛羣的捐贈屬於專項捐款,也就是說,由捐款人自行選定捐款使用的方向、地區或項目。對此,謝偉透露,當時的捐款確實直接進入了中華慈善總會的賬戶,但經過處理,又回到學校的賬上,至於具體數額他記不清楚了,大概是好幾百萬元。
謝偉說,捐款雖然到了五子牛特教學校的賬戶上,但學校其實並沒有得到牛羣多少好處。學校有學生180名左右,每人每學年的學費爲1400元左右,加上縣財政對每位學生補助的50元,特校每年的資金缺口在25萬元左右。牛羣經常會去縣、市、省裏活動經費,縣裏經常發動各個單位給牛羣學校捐款,縣市財政也會有幾萬的補貼,省民政廳偶爾也能給個幾萬,這樣一來,學校的開銷基本就差不多夠了。牛羣原來要爲學校建新學校的承諾也隨着移交而落空,現在孩子們還在租來的廠房中上課。
五子牛特教學校前校長張真則告訴記者,他在任的兩個學期,學生的學費、吃住,老師工資以及日常辦公開支等一共只花了50多萬元。
學校既然沒用多少捐款,那這筆錢到底到哪裏去了呢?
對此,謝偉告訴記者,“中華慈善總會從來沒有過問過五子牛特教學校的財務和財產去向”。集團所有的開銷,只要涉及錢的問題,從來都是隻有牛羣簽字才能作數。這些錢去向比較明朗的只有五子牛水廠,牛羣花在水廠上的錢大概有200多萬元。
“還有一些比較大的錢去向是北京,我有一次一下就匯了50萬,說是房租。當時是牛羣說哪裏要錢,我們就打到那個賬上去,至於那是哪裏,爲什麼要打到那裏我們都不知道。其餘的錢都用在牛羣說的一些項目上了。牛羣自己也經常有一些報銷,這些報銷則由他說了算,只要有票就可以。”謝偉稱,最後這些項目也沒有見動靜,錢就那樣沒有了,“截至我離開,賬上基本上已經沒有錢了,最後牛縣長從縣財政拿了200萬去還了他在蒙城農行貸款的200萬,這200萬直到我走還一直沒有還。”
9月13日,中華慈善總會財務室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慈善總會沒有動用過一分捐款”,所有的錢都是依據規定返到了牛羣的賬上。過程是,先由慈善總會項目負責人寫申請報告,報告批准後,財務就將款項匯入申請指定的賬戶。記者找到慈善總會的“五子牛特教”的項目負責人王女士,她告訴記者,該項目現在已經移交給蒙城縣政府了。王女士透露,牛羣所有的捐款是由蒙城縣財政局管理,慈善總會不會也不能動用這筆款項。
謝偉表示,在他離任時,牛羣所有的財務工作全都移交給了蒙城縣財政局管理。但此前,學校賬戶上的幾百萬元捐款到底花哪裏,他不清楚。
疑點二:仍是教育公司法人代表
在8月26日的新聞發佈會上,牛羣已將五子牛特殊教育學校移交給蒙城縣委縣政府,但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蒙城五子牛教育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依然是牛羣。
9月6日下午,記者持介紹信到蒙城縣工商局想了解牛羣在蒙城開公司的情況。工作人員稱,可以去蒙城行政服務中心查公司註冊情況。
記者在蒙城行政服務中心意外地發現,蒙城五子牛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欄,赫然寫着“牛羣”二字。
疑點三:是租地還是非法徵地
爲證明牛羣的清白,8月26日,蒙城縣政府對五子牛水廠佔地問題的解釋是:這是在專家建議下,爲避免礦泉水受水井周邊的莊稼耕地施肥帶來的污染的租地行爲,並與當地羣衆簽訂了土地租用協議,協議補償金總額爲91.8萬元。目前,水廠已付休耕補償金45.9342萬元,協議約定明年5月1日前再付剩餘的土地補償金。
9月5日,記者來到位於蒙城縣三義鎮周樓村周東村民組的五子牛水廠採訪,當地村民卻給出了與政府大不相同的說法。
村民們說,牛羣從周東村民組徵的這100畝地原本是國家基本農田。按照法律規定,徵用基本農田必須經由國務院批准。但據知情人透露,這塊地根本沒有經過審批。該知情人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由牛羣親筆簽名的徵用該片土地的補償協議,協議上寫明:“五子牛飲品公司因擴大生產需用地100畝,雙方協商現從周樓村周東村民組一次性徵地100畝,協商土地補償價格,實行土地徵用辦法,每畝價格7800元,合計土地補償款柒拾捌萬元。”協議第六條還規定,本協議有效期限50年,期限內不得干涉一切活動,否則按違約承擔法律責任。
知情人告訴記者:“從協議可以看出,這塊地是被徵用而非租用。”
村民們還紛紛反映,他們其實不同意徵地,是縣裏和鎮裏強制要求賣的,到目前補償金還沒有給完。一位姓周的村民還說:“這些地根本就沒有經過批准,我們村手裏僅有這個協議,我們這些村民只是去按了個手印。”令村民們感到更加痛心的是,這塊地除了興修了兩棟新倉庫和門樓以及打了一些水泥地外,剩下的約80多畝地一直處於荒廢狀態。
當天,記者來到蒙城縣土地局採訪,被告知採訪必須要經過縣委宣傳部。而蒙城縣委宣傳部通訊科邵健的回答是:“特定環境下的特定事情,要特定地進行對待。”
疑點四:到底是不是紅頂商人
多次有人指出牛羣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紅頂商人”,但是蒙城縣委縣政府以及牛羣自己,都認爲牛羣的身份是特殊的。
蒙城縣委縣政府這樣回答人們的質疑:牛羣到蒙城縣擔任掛職副縣長,是經過省、市組織部門同意,並履行了法定程序的。牛羣雖是蒙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但並沒有具體分工,不佔職數,不拿工資。他雖然也辦了企業,但這是一個福利性的企業,企業的贏利全部用於慈善事業。牛羣的“從政”與“經商”,是一種特例,是“牛羣現象”。他不是一個真正的政府官員,也不是一個通常意義上的民營企業家。
牛羣本人則感嘆:“當官別當我這種官,哪有不佔編制、不拿工資的官呢?我這是組織行爲,是到這裏來鍛鍊的。有人說我是‘官商’,首先我不是官,其次商呢?哪有不設會計,讓財政局監督的商?我也不參與公司的經營。”
9月10日,記者採訪了清華大學廉政研究室的任建民副主任,他告訴記者,從目前的情況看,牛羣是十分明顯的紅頂商人,安徽曾有過多起類似的案例。只要是通過人大選舉的官員就是真正意義上的政府官員,其他所謂的不拿工資、不佔編制不能成爲不是“官”的理由。只要是“官”就不能在企業裏擔任職務,這是中央文件明文規定的。
據介紹,根據中紀委、中組部的通知要求,2004年4月底以前完成對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問題的清理工作,嚴禁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但是目前,牛羣依然是蒙城縣副縣長。9月8日,記者從蒙城縣工商局瞭解到,牛羣依然擔任着包括“蒙城五子牛教育有限公司”在內的四五家企業的法人代表。
副縣長的身份給牛羣辦企業帶來了方便。如2002年6月3日下午,蒙城縣縣委副書記、縣長駱方平主持召開協調會,目的是爲解決困擾牛羣飲品有限公司發展的問題。據有關人士介紹,該事件的起因是牛羣覺得礦泉水廠外的路不好,提出修路意見後,縣裏緊急召開的。當天的紀要上顯示,會議最後決定,修築從牛羣飲品公司到三義鎮的全長兩公里的路面。工程費用由三義鎮出資1萬元,牛羣飲品有限公司17萬元,其中2萬元爲現金,其餘15萬元到企業發揮效益後償還,剩下的12萬元全部由蒙城縣交通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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