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在總結正反兩方面經驗的基礎上,準確地把握、科學地分析國情,制定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關於黨的基本路線,《中國共產黨章程》作了明確表述:“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是: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爲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爲把我國建設成爲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這條基本路線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實踐的總綱。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最重要的是全面理解和正確處理一箇中心、兩個基本點的關係,把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同四項基本原則、改革開放這兩個基本點,統一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貫穿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整個過程。
1982年通過現行憲法時,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指出:“今後國家的根本任務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爲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憲法序言的這一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體現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自那時以來,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進一步發展的實踐,經過1993年、1999年和2004年三次修改憲法,將1982年的原有規定修改爲:“我國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沿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爲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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