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聯大廈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徐裕年因涉嫌貪污400餘萬元,日前在廣州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徐裕年今年72歲,廣州市人,案發前曾任廣東省委統戰部副部長(正廳級)、廣東海聯大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聯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與他一起出庭受審的,還有海聯公司原董事副總經理、財務部經理黃蕾。
廣州市檢察院指控,徐裕年自1994年10月到2001年10月利用擔任海聯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的職務便利,指使財務人員黃蕾以截留資金、虛列支出的手段,將海聯公司333.15萬元劃撥到自己控制的廣東華力發展有限公司,然後佔爲己有,而且佔有公司一輛價值30餘萬元的凌志轎車。黃蕾也利用這個機會撈了102.4萬餘元。
檢察機關還指控,在2001年11至12月,徐裕年將張國平(另案處理)退回的融資款60萬元放進自己腰包。
檢察機關認爲,徐裕年指使黃蕾將公司財物佔爲己有,兩人都構成貪污罪。
徐裕年承認他佔有海聯公司財物,但是他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持有兩點不同意見。他認爲,1998年以前他在海聯公司時不管財務,而他身爲董事長兼總經理也不可能直接指使當時只是財務部會計的黃蕾截留資金,中間還隔着財務部經理等幾層管理人員;1998年以後他已經退休,既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不是國有公司工作人員,且聘用他的海聯公司是中外合作公司,因此他的主體身份不能構成貪污罪,其行爲只構成侵佔財產罪。
黃蕾則對指控數額有異議。她說她雖然從公司裏劃撥了這些錢,但其中大部分都用於公司日常運作,她只是拿了其中的8萬元。這8萬還是因爲海聯公司從2000年8月開始就不給她支付工資,她才截留下來以維持家用的。
庭審持續了7個小時,法庭沒有當庭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