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有關方面獲悉,原北京供電局局長、北京供電公司總經理趙雙駒已被檢方批捕。據悉,趙雙駒一案由檢方法紀部門辦理,該部門的職能之一即爲承辦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案件。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今年6月23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做審計報告中,把趙雙駒稱爲“趙某”。該審計報告中稱,1994年至1996年,北京供電公司總經理趙某在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情況下,擅自爲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擔保,本息合計11.2億元。由於威克瑞公司瀕臨破產,經法院判決,北京供電公司承擔部分賠償責任,造成損失4.57億元。
據悉,監察部按照國務院和中紀委的部署和要求,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和有關地方黨委、政府,對由審計機關發現的24起案件線索組織力量進行了認真查處。監察部有關負責人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審計報告反映北京供電公司(原北京供電局)擅自擔保承擔賠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問題。經查,原北京供電局負責人在1993年至1997年間,擅自決定將專款專用的供電貼費6400萬元投資威克瑞公司,已無法收回;擅自決定爲威克瑞公司提供7.8億元擔保,威克瑞公司現已嚴重資不抵債,無力償還貸款,北京供電公司等部門承擔部分擔保責任。1993年以來,原北京供電局負責人和該局副總會計師,違規向中外合資企業貝斯特公司“以存代貸”4000萬元、向威克瑞公司借款3000萬元,造成鉅額經濟損失。
審計報告中所稱的威克瑞公司全稱爲北京威克瑞電線電纜公司,該公司於1991年9月由香港兄弟發展有限公司和原北京供電公司在平谷合資成立,註冊資金2500萬美元,原北京供電公司投資6400萬元,控股方爲香港兄弟發展有限公司。記者今天上午從市一中院查到兩起該院今年宣判的農村信用合作社訴威克瑞公司與北京供電公司貸款糾紛案,法院均判決北京供電公司承擔二分之一的賠償責任,這兩起案件涉及貸款本金4500萬元。法官告訴記者,類似的案件還有很多,但加起來北京供電公司要賠多少,他們沒有統計過。
趙雙駒今年64歲,他當了13年的供電局局長。1999年,趙雙駒從北京市供電局局長任上退下來後,改任華北電管局局長助理。他目前的身份是北京電力行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供電分會的常務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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