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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一名17歲少年夥同他人盜竊夜景燈光系統管線、景觀泛光燈等物,總價值2.4萬餘元。日前,一審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該少年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判處其同夥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收到判決後二人不服,向市二中院提出了上訴。
今年17歲的王某系山西省渾源縣人,初中畢業後一直遊手好閒,後來津暫住南開區。今年2月間,王某多次竄至北辰區武警招待所、河東區華昌道化學樓等地,在樓頂竊得夜景燈光系統管線、金屬燈架、景觀泛光燈、鑄鋁線盒等物(經認證價值人民幣2.4萬元)。
同年2月27日下午,王某又糾集從事廢品收購行業的劉某竄至本市河東區衛國道津紡二號樓,共同竊得樓頂上景觀泛光燈2個,後劉某將該泛光燈收購。2月28日上午,二人再次竄至津紡二號樓樓頂處,盜竊景觀泛光燈18個,在欲攜贓物逃離之時,被盜單位工作人員發現他們並報警,公安人員將二人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王某的行爲已構成盜竊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其犯罪時不滿18週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劉某的行爲亦構成盜竊罪,但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且系未遂,應依法從輕予以懲處。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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