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北京市民將享受到“遷戶口只需要跑一次遷入地派出所”的便利,這在全國還屬首例。昨天,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宣佈,目前全市所有派出所已經實現了互聯,市民在北京範圍內辦理遷戶口手續時不必在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遷入地派出所之間來回奔波。
據瞭解,以往居民辦理戶口遷移時,要先徵得遷入地派出所的同意,然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持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至少要跑3趟。昨天下午,記者在“一地辦理”的試點單位———東城公安分局和平里派出所看到了遷戶手續的演示。只要市民手續齊全,民警只需輕點鼠標就可完成遷出和遷入的操作。
據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處長苗林介紹,實行“一地辦理”後,方便了人戶分離人口的戶口動遷,杜絕了“在途戶口”的發生。同時,市公安局中心繫統對網上戶口遷移業務的運行可以進行實時監控,有效避免假戶口等違法違紀事件的發生。各派出所實現互聯後,還可以進行網上戶口審批,承報、審批過程均可通過網絡實時完成。辦理業務信息和審批信息由市局中心繫統集中存儲、備查,防止了造假戶口和項目變更的隨意修改。
本月10日以後,市民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的同時,還可以辦理換髮第二代身份證業務。
遷戶必備手續
公安機關提醒市民,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時,可直接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但辦理其他戶口事項仍要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需出示以下證明: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結婚遷入的提供《結婚證》;遷入人(16週歲以上)兩張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光紙黑白大頭標準照片。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複印件;單位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複印件;農業人口提供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對本市居民無房產證明要求入戶的,應查驗購房發票或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及房管、物業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及以上證明的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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