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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國民議會8日舉行會議,審議並批准了關於選舉王位繼承人的王位委員會組成和執行法,規定在國王去世、退休或退位後7天內選舉產生柬埔寨新國王。
主持當天會議的柬國民議會議長諾羅敦·拉那烈親王說,這一法律還要經參議院批准和代理國家元首謝辛簽署後方能生效。該法律規定,王位委員會的職責是選舉新的國王,其9名成員是:參議院議長及第一和第二副議長、國民議會議長及第一和第二副議長、政府首相和兩位僧王。
該法律規定,王位委員會應在國王去世、退休或退位後7天內,以簡單多數表決方式,從安東、諾羅敦和西索瓦三大王族後代中選舉出柬埔寨新的國王。
西哈努克國王於6日晚發表告同胞書宣佈由於年邁和健康原因決定退位。此間人士指出,柬國會批准該法律是爲了應對這一局勢的。
拉那烈表示,他將於9日前往北京,懇請西哈努克國王改變退位的決定。
拉那烈在談到王位繼承人問題時說,儘管西哈努克國王把他列入了王位繼承者的候選人名單中,但他不會繼承王位,而將支持其同父異母的弟弟西哈莫尼繼位。因爲他本人必須繼續領導奉辛比克黨與洪森領導的人民黨合作。只有這樣才能維護柬埔寨的君主立憲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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