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9日記者從天津市教委獲悉,《漢語作爲外語教學能力認定辦法》從10月開始實施後,原有的《對外漢語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被取代,對外漢語教師不再憑《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任教,而必須獲得《漢語作爲外語教學能力證書》(以下簡稱《能力證書》)。
同時,該《辦法》放寬了標準,只要符合報考條件,沒有對外漢語教學經驗的大學專科學歷畢業生也可報考。
據瞭解,新的認定辦法適用於中國和外國公民,只要申請者所具備的相應專業知識水平和技能達到相應標準,可頒發《能力證書》。
按照以往規定,申請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者至少需要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且須具備320課時對外漢語教學經驗。《辦法》則放寬了這一限制,只要具有大專(含)以上學歷和必要的普通話水平就可以報考,其中中國公民應具有相當於大學英語四級以上或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合格水平。據悉,從10月起,《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失效,已取得該證書的對外漢語教師須及時更換《能力證書(高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