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彭局長、瑞安市國土資源局的林局長,先後在晚上公車私用時,遭歹徒搶劫丟了公車,公車至今還沒找到。
幾天前,瑞安市紀委依據該縣“嚴禁公車私用的有關糾風”規定,分別給予兩人黨內警告處分,並要求他們對丟失的公車承擔賠償責任。
浙江省紀委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的一位同志昨天告訴都市快報記者,此前他還沒聽說過浙江哪個地方出過公車因私用而丟失的事情。
“像這種因爲私用而導致丟失公車的情況,個人到底要賠多少錢,目前還沒有賠償標準。”瑞安市紀委一負責人昨天下午表示,這是瑞安首次發生公車丟失案,兩輛公車的價值要等評估、並經書記辦公會議討論後,再確定兩位局長的賠償數額。
兩輛公務轎車遭劫
據瑞安市紀委介紹,今年6月14日晚,瑞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委書記彭某,自行駕駛本局的一輛本田公務轎車外出辦事,將車停在瑞安市體育中心門口。
當晚10點10分左右,彭某準備駕車回家時,遭歹徒搶劫。歹徒搶走彭某身上的手機等錢物後,又把彭某捆起來扔到了偏遠的山嶴,之後開走了車。
3個月後,9月23日晚,瑞安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林某也違反上級有關規定,自行駕駛一輛帕薩特公務轎車外出看朋友,並將車停在瑞安市區萬鬆路郵政局旁的馬路上。
當晚9點40分左右,林某準備開車回家時,被一夥歹徒連人帶車劫走。歹徒把車子開到郊區一偏僻處,搜走了林某身上的手機、手錶、錢,再把林某捆起來扔到塗園,開走了車子。
瑞安市公安局王鵬警官昨天告訴記者,這兩個案子目前還沒告破,但“我們全局幹警已經發誓,要全力偵破此案”。
賠償還無標準可依
瑞安市紀委認爲,彭、林兩人身爲局主要領導,卻違反規定私自駕駛公車,造成車輛被劫,“其行爲已違反黨紀,賠償損失是必須的,應該的。”
據記者瞭解,無論公車、私車,凡參保全車竊搶險種的,車子一旦遭劫,保險公司就會理賠,但瑞安遭劫的這兩輛公務轎車恰恰沒參保全車竊搶險種。
“像這種情況,個人要賠多少錢目前還沒賠償標準。”瑞安市紀委一位負責人說。
昨天下午,瑞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國土資源局的工作同志,都拒絕了記者要採訪局長的意圖。
通過114查號臺,記者撥通了兩位局長的辦公室電話,但都無人接聽。
醞釀貨幣化車改
公車私用在國內一直很普遍。目前,廣東佛山、惠州和本省義烏等地都在推行公務交通補貼制。即除保留少數執法執勤等特殊專業用車,以及組建公務用車租賃公司外,其餘公車一律公開拍賣。(都市快報曾作報道)。
瑞安市紀委一負責人介紹,瑞安原本也在醞釀一套適合本地的“貨幣化車改”方案。即3-5年後,公務員私人買車,公家適當補貼。
他說,這種車改模式是一種雙贏的選擇,從政府的角度來看,既減輕了財政負擔,又解決了公車私用等問題;對公務員而言,既利於工作,又方便了生活。
兩起公車私用遭劫事件後,瑞安市紀委目前規定,只有駕駛員才能開公車,而且下班後,所有公車都實行集中停放管理,不準司機開公車回家。
“‘貨幣化車改’是大勢所趨了,接下來的過渡時間裏,鄉鎮領導幹部很快要取消公車,試行用麪包車接送單位幹部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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