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到底何時開徵、起徵點是多少?近日反腐專家王明高設計的遺產稅方案一經報道就激起千層浪,各種疑問和評論紛至沓來。作爲此稅種的徵收對象——“富人”們的態度也頗爲不同。本報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當前在此問題上主要形成了兩種不同意見。遺產稅制度到底是縮小貧富差距的良藥還是經濟發展的雙刃劍?其中的觀點交鋒異常激烈。
贊成:條件具備要求迫切
觀點代表人物王明高:湖南省委組織部黨員管理處副處長,博士,國家社科規劃課題“新世紀懲治腐敗對策研究”課題組組長。遺產稅和贈與稅制度是他所負責研究的課題之一。
-資產百萬以上的高收入家庭超過千萬
研究了多年遺產稅制度的王明高博士日前在接受本報記者的專訪時說,目前我國已具備了開徵遺產稅和贈與稅的條件。“衡量一個國家是否有必要與有可能開徵遺產稅、贈與稅,主要應看人均GDP、居民儲蓄水平和高收入階層人數等經濟總量指標,以及基尼係數等反映收入財富佔有差距的結構指標。”
據資料顯示,截至今年8月底,我國本、外幣存款餘額爲24.35萬億元,其中本、外幣居民儲蓄餘額爲12.14萬億元。
“有經濟學家分析,我國已經有相當一批人進入了高收入階層,佔儲蓄賬戶總數20%的高收入階層,其存款佔總儲蓄額的60%以上。據經濟學家相對保守的估計,全國資產總量在10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家庭,至少在1000萬以上。因此,遺產稅的開徵有了雄厚的現實經濟基礎。此外,我國目前的基尼係數實際上已超過0.4的國際警戒線(注:基尼係數是判斷分配平等程度的指標。收入分配越是趨向平等,基尼係數也越小;反之,則基尼係數也越大。),社會現實表明社會的貧富差距確實在漸漸加大,這也對遺產稅與贈與稅的開徵提出了迫切要求。”他分析說。
-北京起徵點略高80萬,但不超過100萬
王明高特別向本報記者強調,前一段時間,有些媒體“熱炒”課題組設計的遺產稅方案,其實有的報道不夠準確,有的是“誤讀”。
王明高認爲,遺產稅徵收的核心是起徵點的確定與稅率的設計。就前者看,將80萬元作爲起徵點僅僅是個普遍意義上的平均指標。“之所以確定80萬這樣一個數字,一是較接近國際上遺產稅的起徵點,都在人均GNP國民一年新生產的商品與服務附加價值的總和的15至20倍左右。二是我們經研究發現,目前佔社會人口絕大多數的是普通工薪階層,他們的家庭總財產遠遠低於這個數值,以此作爲起徵點,可以將他們排除在外,不會對他們造成衝擊。”
在回答記者關於北京地區遺產稅起徵點的問題時,他表示,80萬元的起徵點不是意味着全國都要以這個標準徵收,而是要充分考慮地區的差別、經濟發展水平的差別。“像北京這樣的大城市生活水平較高,將來開徵遺產稅的起徵點可略高於80萬,但不要超過100萬。”
-開徵遺產稅使腐敗行爲成本增加
有些人擔心開徵遺產稅後,資金外流的問題會更加嚴重。“但是我認爲,只要控制好遺產稅的起徵點和稅率,就可以比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我國開徵遺產稅,稅率應比其他同等參照國家低一些。”
王明高還認爲,開徵遺產稅和贈與稅,將使貪污受賄者冒着巨大風險得到的非法收入,最終有相當一部分以稅收的形式上繳國庫。再輔以其他相關制度,可以促進我國的反腐敗進程。
反對:十多年後纔有可能
觀點代表人物代鵬:任職於中國人民大學財政與稅收管理研究所,金融學博士
-“富人”財產難以統計,政府可能賠錢徵稅
代鵬向本報記者表示,他對現在開徵遺產稅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爲國內目前開徵遺產稅的條件還不夠成熟。
他說,要開徵遺產稅首先就要確定它的稅基,它要有可徵收的稅源。而中國人目前財產構成當中,現金的比例要多於不動產(如房屋等),這部分的財產數量極難有精確統計。而“富人”的財產表現形式比一般普通老百姓的財產形式遠遠豐富,評估和徵收的工作量之艱鉅、複雜令人忘而卻步。
他認爲,開徵遺產稅的成本太過昂貴。這項稅種如果開徵,很可能在徵收的前幾年政府根本實現不了增加稅收的目標,“我們的政府很可能是賠錢徵稅”。
遺產稅是不是要設起徵點?代鵬對此也表示疑義。他認爲,設置起徵點會讓人們想辦法來逃避這樣一條“紅線”。“很多辦法都可以讓財產低過起徵點,而且會促使更多人嘗試去隱匿自己的財產。這種行爲一旦成爲普遍的社會現象,反而使得遺產稅開徵的最本質意義失去了,法律也失去了應有的尊嚴和權威性。”
-現在的問題不是財富分配,而是財富創造
有人指出我們社會當前存在着普遍且較深的貧富不均問題,開徵遺產稅有助於針對這種社會分配不公的改善,代鵬認爲這種看法有些極端。“關鍵的問題是在於要明白我們當前還處在一個資本創造的時期,中國人的財富並沒有達到西方那些開徵遺產稅國家的水平。除去匯率變動的因素,我們現在1000美元的人均收入,僅僅相當於英國1840年、美國1860年的水平。我們還遠算不上富裕。”
“開徵遺產稅到底是不是有利於投資?西方國家開徵遺產稅是看到了財富大量集中在少數人手裏後,造成其社會中投資積極性下降,我們財富的集中程度與這些國家還有很大差距。”
“現在的問題還不是財富分配的問題,而是財富創造。我們目前的蛋糕還是太小。”他說,我們現在該做的不是馬上就開始分蛋糕,而是要儘快讓其他人手裏的蛋糕大起來。
-2020年前後纔有條件開徵
在回答何時可以開徵遺產稅的問題時,代鵬表示,首要問題是國民收入要達到一個比較高的水平。“如果保持現在的經濟增長率,我們的國民收入在2020年前後差不多能達到人均3000美元左右,到那時我們才比較接近開徵遺產稅的經濟條件。2020年後纔可能開徵遺產稅。”
●心態
開徵遺產稅多半富人不願意
“富人”作爲遺產稅徵收的對象,對徵收遺產稅持什麼態度呢?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不滿型
“我們已經交了很多稅了,爲什麼還要再交遺產稅?”一傢俬企老闆溫先生說,“每年,我的公司都會向國家上繳600多萬元稅款。已經盡了這麼多義務,難道我留給子女的家產,還得交出一半給國家嗎?我可是白手起家啊!”
溫先生的話反映了很多“富人”的心聲。對於依靠徵收遺產稅來調節收入差距,很多“富人”略有微詞。一位在演藝界從業多年的女士說:“雖然我們收入高,但我們面臨的,是普通人難以想像的壓力與艱辛。爲什麼會對我們的收入多次徵稅呢?”
●突擊型
雖然不少“富人”對徵收遺產稅不滿,但很多人認爲,遺產稅不會近期開徵。因此,“富人”們對徵收遺產稅並不很擔心。一位不願意公佈姓名的“富人”說,“比如財產,我可以早一些贈與孩子。我的房子也可以很方便地‘過戶’給親戚朋友。”
“如果真的要徵遺產稅,我留給親人的財產,可能就會減少上百萬。”一位溫州商人說。“現在我的兒子也在公司幫我打理生意,也在領導層,怎麼算是我的財產,怎麼算是他的財產呢?如果遺產稅真的實施,我可能會更早退休,兒子一旦正式接班,那所有財產名正言順地就是他的。”
●投資型
“如果遺產稅稅率真的有國外那麼高的話,不如儘早把財產用作投資上。”還有一些富人這麼打算。一位56歲的私企老闆說,“本來我想死後把財產多留一些給親人,但要是有遺產稅,留下的也沒多少,還不如現在增加投資。到時候即使是轉讓股權,稅率也會低很多。”
●保守型
“在目前的環境下,如果要徵收遺產稅並達到對於國民收入再次分配的目的,比較困難,”一位財產過百萬的金融界人士表示,“在現階段,財富還沒有讓人們的思想發生徹底轉變,更多的人希望把財富最大限度地留給子孫。坦率地說,我更希望給兩個女兒留下更多的財產。”
●理智型
有過留學背景、常年接觸國外文化的“富人”們對徵收遺產稅表現得更容易接受。但他們表示,不能完全按照國際標準徵收。45歲的於先生在某外語培訓機構工作了將近10年,年薪至少在50萬元以上,是個標準的“富人”。因爲常年高負荷工作,於先生對自己的身體安全格外擔心,也一直非常關心遺產的問題。幾年前,他就悄悄地把自己的一份遺囑公證了。“我常常在外面講課,幾乎每個週末都在不同的城市飛來飛去,人到了這個歲數,總擔心自己的風險,也想早早把財產有個安排。我幾個姐妹家庭條件都不太好,要是我有點什麼事兒,我希望她們能多得到一些。但聽說以後可能要徵收遺產稅,我其實也不是特別反感,畢竟歐美很多國家都是這樣,我們在金融稅制上也要儘快與他們接軌。可稅率不能太高,20%以下的稅率我還是能接受的,聽說有的國家稅率在55%,這太高了,如果中國也這樣實施的話,大多數人都不可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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