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僅僅因爲酒後看他人“不順眼”,三人便大打出手,並在民警勸阻時,辱罵毆打民警,結果這三人均於日前被天津法院以妨害公務罪處以刑罰。
6月7日下午,張某某、李某某和趙某某酒後在南開區一小區內無故滋事,僅僅因爲“看不順眼”,就出手毆打他人。公安機關接警後即派出兩名民警執行公務。當民警趕至現場亮名身份,並要求雙方當事人到派出所解決問題時,張某某等三人拒不聽從,繼續毆打對方,並對勸阻的民警進行辱罵。趙某某還坐到警車的機器蓋上,民警上前制止時,張某某用手揪住一民警的衣領,擊打其面部,並將民警的手抓傷。李某某爲恫嚇民警,竟當衆亮出文身,威脅辱罵民警。直至增援的民警趕到現場後,方將張某某等三人強制帶離現場。南開法院經過審理認爲,張某某等三人酒後以暴力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爲已經構成妨害公務罪。念三被告人在庭審中認罪態度尚好,且張某某、趙某某均無前科,依法予以酌情從輕判處。法院一審判決張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李某某拘役5個月,趙某某拘役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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