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獲悉,因造成今年4月份京皖SARS傳播,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近日被處以兩萬元行政處罰。
10月14日,北京市宣武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對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因實驗室內感染造成京皖SARS傳播的違法行爲,作出罰款二萬元的行政處罰。據該所有關人士介紹,今年4月在北京、安徽發生的SARS疫情源於實驗室內感染。其起因是由於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實驗室安全管理不善,執行規章制度不力,技術人員違規操作,導致實驗室污染和工作人員感染,致使SARS在社會傳播,使數人發病,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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