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燃氣集團從即日起出臺了新的用戶服務指南,其中涉及居民室內燃氣具拆除、改裝和移動、受理業務投訴等十幾個方面的問題。燃氣集團提醒市民遵循現行正確程序辦理有關事宜。同時燃氣集團熱線23006777晝夜提供諮詢、報修服務,並受理投訴。
用氣計量及交費
收費員每月定期入戶抄表收費,用戶按實際用氣量交納燃氣費。由於某種原因,凡收費員兩次入戶未收到氣費,已送達交費通知單後,用戶仍未交費的,在下月收費時,按規定須交納零位戶管理費2元/月/戶,另外還要按表數交納氣費。
以銀行託收方式交納氣費的用戶,在指定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存款,由收費員每月入戶抄表結算氣量,開具交費通知單,然後由銀行結算氣費。
使用IC卡預購氣量的用戶,需提前到指定地點購氣。抄表員每月入戶抄表劃卡,結算氣費。
用戶當月沒有用氣的稱爲零位,用戶要交納零位戶管理費(2元/月/戶)。連續三個月以上不用氣的,可到所屬服務站辦理協議停用,停用期間不交納任何費用。
用戶燃氣表發生故障計量不準確的,在更換燃氣表之前,按人口收費標準結算氣費。人口收費標準:1-4口人9元/人/月;超過4口人的,第5人計起,每增加一口人增收4.5元/月。
銷戶過戶停氣和恢復
銷戶:用戶因某種原因不再使用燃氣時(指天然氣、煤制氣用戶),用戶可持燃氣使用證和當月氣費收據到所屬服務站辦理銷戶手續,並交納銷戶費50元,服務站將派員負責拆除燃氣設施。
過戶:需辦理過戶手續的用戶,持本人身份證、現房屋租賃合同、原用氣戶的燃氣使用證和當月結清氣費的收據,到所屬區營業廳辦理。過戶手續費5元/次。
協議停氣:連續三個月以上不用氣的用戶,可持燃氣使用證和當月氣費收據到所屬服務站辦理停用手續。服務站與用戶約定時間,派員入戶摘表、加堵、加封,並由服務站向用戶開具協議停氣單作爲日後恢復用氣的憑證,請用戶妥善保管。
恢復用氣:協議停氣的用戶想恢復用氣時,可持燃氣使用證和協議停氣單到所屬服務站辦理手續,約定時間,派員入戶,裝表質檢通氣。恢復用氣用戶需交掛錶費10元。
燃氣新用戶的申請
對新建住宅(規劃紅線內的小區配套)由一個窗口受理,一條龍服務。申請通氣的可到天津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市場開發部(原公用局配套辦公室)統一進件,統一受理。在手續齊備,按規定交納資金後,安排(小區內燃氣配套工程)設計、施工、質檢驗收直至通氣點火。
凡室內已有燃氣立管,有預留接口,且樓上樓下已有住戶用氣,需補辦新裝燃氣的用戶,需持戶口冊、房屋租賃合同,到所在服務站填寫補裝申請表。服務站與用戶勘查現場,符合條件的,服務站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然後由用戶持申請表到所在區營業廳蓋章後,持申請表再到市場開發部辦理有關手續(地址:河北區民主道米蘭公寓14號)。
發展戶補點火辦法
新發展戶通氣點火時,因房屋未住人而未能通氣的用戶,進住後需使用燃氣時,用戶持物業管理或房屋開發部門開具的通氣證明,到所在區所營業廳辦理相關手續。燃氣部門按約定時間安排人員爲其通氣點火。通氣範圍屬於整片、整棟的,由物業或房屋開發部門與所在區營業廳協商後進行通氣。
燃氣具拆除改裝和移動
燃氣器具拆除是指燃氣竈具和燃氣表的拆除。單戶的拆除可按銷戶辦理;成片房改拆遷單位憑有關批文和圖紙,到所在區所營業廳申報後,經公司營業科審批後方可進行。
燃氣器具的改裝和移動,是指燃氣竈具的更換、室內改裝和移陽臺。用戶持燃氣使用證到所在區營業廳申請,凡具備改、移條件和符合燃氣規範的,予以辦理。營業廳收取費用後,約定時間安排施工人員入戶施工。
燃氣器具拆、改、移收費標準:拆除:50元/戶;更換竈具20元/臺;改裝100元/戶(其中人工費及其它費用60元、材料費40元);移陽臺160元/戶(其中人工費及其它費用100元、材料費60元)。
燃氣熱水器的安裝
用戶需要安裝燃氣熱水器,請到所在區營業廳或具有資質的燃氣器具經營單位登記安裝。安裝部門按預約時間入戶施工,併發放《安裝合格證》。安裝燃氣熱水器費用300元(其中人工費及其它費用70元、材料費230元)。燃氣熱水器的更換費用爲50元。
戶內燃氣設施維修
用戶發現戶內燃氣設施(指燃氣竈、表、閥門及管道)漏氣或其它故障時,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關閉表前閥門,打開窗戶通風,杜絕其它火源,嚴禁開啓電器並及時向所在服務站或撥打燃氣集團客戶服務中心電話23006777進行報修。報修時要講清用戶姓名、詳細地址、聯繫電話及故障情況。燃氣服務站接報後派維修人員入戶檢查維修,維修任務完成後,用戶在維修單上簽字,按規定交納10元維修費,所需零配件另收費。
補辦燃氣使用證
用戶因燃氣使用證嚴重損壞或遺失需補辦的,需持本人身份證、房屋有效證件、當月氣費收據,到所在營業廳辦理,同時交納工本費5元/本。
民用戶與工商福利戶的轉換
民用戶轉爲經營或單位福利用氣,工、商(福利)戶轉民用戶,都需用戶持燃氣使用證、當月收費票據、房屋有效證件,到所屬營業廳填寫審批表。經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同意後,收回燃氣使用證,簽訂新的供用氣合同。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氣費價格按市物價局批准的現行氣費價格標準執行。
新戶用氣須知要點
請您裝修時注意保護燃氣設施。在您裝修時,請遵守《天津市燃氣管理條例》第六章第38條之規定,並按下列要求實施:
1、入戶總截門及室內管道上的管件接頭處不要包死,必須裝飾的部位可做成活門櫃並留足可供500毫米工具操作的空間,每天進行三次通風換氣。
2、用戶不得改變房間內已有燃氣管道和設施的位置。一樓至頂層燃氣立管有油任處不得包死,如需裝飾可做成活門,每天進行三次通風換氣。
3、頂層用戶不得將燃氣立管截短或加長。
4、您裝修時確有拆、改、移燃氣設施的需要,可與您居住地所屬的燃氣營業廳聯繫辦理。如違反以上規定,爲了您和臨近其他居民用戶的安全將不予通氣點火。
通氣點火時根據《天津市燃氣管理條例》第八章第42條之規定,請您配合燃氣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1、您所居住的樓門棟首層至頂層稱爲串,如您暫時不能正式進住(含裝修、空房、不在此正式起居),通氣時爲了安全,燃氣部門將採取摘表加堵的臨時措施。待您正式進住時,請與居住地所屬營業廳聯繫,辦理點火手續。如存在未進住戶拒絕加堵的情況,爲了確保安全供氣,此串無法通氣。
2、將住宅作爲辦公室或經營場所的住戶屬福利用戶,請與居住地所屬營業廳辦理有關手續後再予通氣。
3、嚴禁將有燃氣設施的房間作爲臥室、浴室使用,如若違反則整串不予通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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