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可享受1~12個月不等的學術休假。昨日,記者從市人事局瞭解到,《重慶市專家學術休假辦法(試行)》已於近日下發到各單位,即日起正式執行。
學術休假是指專家在所在單位提供的休假時間內開展學術、技術研究工作的一種形式,包括參加學術會議、開展學術研究、學術交流、項目合作、做訪問學者、進修、講學、著書等內容。享受學術休假的專家原則上應是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技師,且在同一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上每連續工作5年(含5年)以上。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申請享受一次學術休假。休假時間根據行業特點、休假期間學術活動所需時間而異,時間在1~12個月不等。
爲確保專家學術休假收到實效,《辦法》還制定了考覈獎懲制度。專家完成學術休假計劃並經所在單位考覈合格,其學術休假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變;在學術休假期間有重大貢獻或取得優異成績的,由所在單位給予適當獎勵;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學術休假計劃或經所在單位考覈爲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則由所在單位視情況給予適當處理。
市人事局人士稱,學術休假對鼓勵和推動專家開展國際國內交流活動,開闊學術視野,促進學術創新和科研發展均有積極的作用。目前,我市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近5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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