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菸草公司捲菸展銷部女出納員胡海燕挪用782萬元貨款去豪賭,近日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刑13年。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從去年6月到今年1月,胡海燕利用收取客戶香菸款的職務便利,用後收貨款填抵前收貨款的手段,將所收貨款通過轉賬,劃入了她自己出任法定代表人的一家公司的賬戶上,先後共計挪用了單位公款782萬多元。
這個女出納賭光家裏的錢不算,又將手頭的香菸貨款拿去澳門豪賭。根據廣東省公安廳提供的出入境記錄顯示,去年一年間,胡多次頻繁從拱北海關出入境。當年11月1日到30日,胡海燕每天都往返於拱北海關和澳門之間。
今年1月,單位會計複覈胡海燕的單據,發現她從去年起共有13個單位應收的款項沒收。單位經與客戶對賬及銀行查賬發現,胡海燕挪用公款竟達782萬餘元之多。被單位紀委追究後,胡海燕的家人爲她向單位歸還了185萬多元,但她仍有596萬多元還不了,給單位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
今年7月,胡海燕因挪用公款罪被廣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鑑於她有自首情節,法院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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