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堪長期忍受毆打與羞辱,北京農婦王雪英憤而舉錘將前夫殺死。昨天市一中院考慮到自身受虐是王雪英殺人的主要動機等情節,從輕判處王雪英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王雪英今年34歲。2003年9月,不堪丈夫劉某摧殘的王雪英在法院的調解下與劉某離婚,但是爲了孩子,兩人並沒有分居。雖然離婚了,但前夫劉某仍經常虐待王雪英。2004年6月16日夜,劉某在外飲酒後回到家中,見到王雪英就是一頓打罵。6月17日凌晨,打累了的劉某酣然睡去,心灰意冷的王雪英拿起放在門邊的一個把長74釐米的大鐵錘,用力向劉某的頭部砸去,劉某當即因重度顱腦損傷而死亡。案發後,衆村民出庭求情並對王雪英長期受前夫虐待進行作證。市一中院最終對王雪英從輕判處11年有期徒刑。宣判後,王雪英流着淚對記者說,她沒想到法院會對她予以從輕處罰。她希望自己的大女兒能夠好好學習,帶好年幼的妹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