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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民政部工作人員就流浪兒童救助立法問題赴河南進行調研。據瞭解,我國首部《流浪兒童救助管理規定》已經擬定,該規定將明確流浪兒童的父母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據參與調研的一名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只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例》等法規對流浪兒童問題提出原則性意見,但還缺乏一部可操作性強的法規來規範流浪兒童的救助工作。
這名負責人表示,流浪兒童的問題根源在家庭,孩子流落街頭,就等於父母放棄了監護權。因此,根據《流浪兒童救助管理規定》,流浪兒童的父母將承擔法律責任。此外,按照新規定,流浪兒童將不會簡單地被集中起來管理,而是儘可能使他們回到家庭,或者接受家庭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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