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及單位第一批集中辦理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及配套服務事項名錄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決定》(津黨發〔2004〕7號)中關於“建立完善市、區縣兩級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凡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市級政府部門原則上都要進駐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辦公,實行‘一站式’審批服務”的要求,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的籌建和各項準備工作已就緒,將於2004年11月1日投入試運行。市人民政府決定,各有關部門及單位第一批進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及配套服務事項,自試運行之日起,在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辦理,各有關部門在本單位不再接件。
附件: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及單位第一批集中辦理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及配套服務事項名錄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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